时事

2岁男童疑遭虐死
继父生母延扣助查

(亚罗士打27日讯)一名2岁男童疑遭虐待致死,男童继父与亲生母亲今日被押上铅推事庭延扣7天,两人的尿检结果皆对冰毒呈阳性反应。

2岁男童莫哈末法尔周六晚上在峨占必叻住家,被男嫌犯(28岁)发现昏倒在厨房地上,嫌犯过后将死者送往亚罗士打苏丹后峇希雅医院时,被证实已身亡。



铅线警区主任沙纳指出,小死者腹部有遭人蓄意拳打和捏伤的痕迹,而心脏、肠胃等身体部位有内出血现象,这些是新伤痕。

警方在之后也逮捕了男女嫌犯,并援引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调查。

男嫌犯无业,受害者母亲(23岁)为鱼贩。

反应

 

要闻

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