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丹17日讯)遵从彭亨州苏丹阿都拉殿下,也就是现任国家元首的谕旨,关丹市议会宣布,今年8 月起,商用招牌都必须增设爪夷文。
关丹市议会公关哇蒂今天发布文告,指该地方政府在上个月的常月会议已经通过,由 8月起开始落实有关措施,违规者将受对付。
关哇蒂指出,爪夷文的大小,必须与国文大小一样,所有新申请的商业招牌,必须加上爪夷文。
“另外,原有的商用招牌也需加上爪夷文,但当局将给予一段宽限期,让商家更换。”

谕旨无需州会通过
德伦敦州议员沈春祥指出,上述措施是彭亨州苏丹阿都拉殿下所下的谕旨,所以无需在州议会通过,必须实行。
“因为商家更换商用招牌需要翻译,盼关丹市议会提供这样的服务。”
他说,关丹市议会理应只向商家收取10令吉的惠价翻译费。
“翻译的审核,必须通过国家语文出版局。”
任何询问,可联络关丹市议会公关部:09-512 1555或512 1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