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牧羊人】谁是你的邻舍?

这个故事一定要讲一讲。



宣教士舒米特来到了非洲乌干达,决定在山谷买下一块地,作为开拓福音事工的基地!但他没想到的是,他面对的竟然是东非最凶残的民族卡莫拉族。卡莫拉族酋长凶悍地问他:“你为何在此?你到底想干什么?”

舒米特何曾遭遇此情境?他看着周遭拿着长矛与刀棍的土著,只好战战兢兢回答:“我来,是要完成耶稣基督的大使命,耶稣给我们的最大命令,就是要尽心尽性爱神,其次是爱邻舍。因此,我希望成为你的邻舍。”

出乎意料之外的,酋长竟然被这话所感动,他说:“没有人会想当卡莫拉族的邻舍。因为我们是乌干达最被人鄙视的民族,我们偷别人的牛,强暴别人的妇女,杀害他们的男子,我们恶名昭彰。因此,我真的不能相信,你们会愿意做我们的邻舍。”

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酋长非但给了舒米特30亩地,以开展他们的福音事工,而且,没有骚扰他们。

不应有身分标签



想一想,我们周围岂非有着类似“卡莫拉族”的邻舍?前吸毒者、阿窿、赌徒、家暴者、骗子,或者是前科囚犯。

但我们往往只选择“可爱的邻舍”而给予爱,却不愿伸出手与不可爱的邻舍相握!甚至在教会,我们也选择远远地避开那些有问题的“邻舍”——无助者、病弱者、难相处的老者、常常伸手借钱的麻烦者。

耶稣说的邻舍,就是单纯的“邻舍”,没有任何身分标签,更没有附加条件。舒米特作了很棒的事,就是敢于面对凶残的酋长说:“我希望成为你的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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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卖淫合法化的争议/丁云

 我国一位马来男演员在网络发文提议,让马来西亚的卖淫妓院合法化!

何以他会如此倡议呢?

他说,“我国有350万的男性外劳,为免他们性欲旺盛,可能强奸女性,因此建议合法化卖淫行业,让他们得以有宣泄的管道,一来减少执法员的疲于奔命,二来也保护了女性的安全。”

网上的反应,竟然有超过60%的网友赞同他的倡议。

当然,反对者也把他骂翻!指他的言论有歧视外劳之嫌,为什么就他们才会“性欲旺盛”?那么那些变态的强奸犯,都是向自己年幼的亲属下手,又怎么说?再有,网民指他口口声声保护女性的安全,但鼓励把卖淫合法化,岂不是把“女性”物化,鼓励更多人在合法的名义下成为“性工作者”?

于是,有位博主上载了视频,斩钉截铁说:“我国卖淫合法化绝无可能。”

观点正确,但他举例说新加坡的娼妓行业合法化,却有很多谬误之处。他说,其实新加坡虽然划定芽笼为“合法卖淫区”,却不是让妓院合法,也没有合法的店注册为妓院,而是警方默许此处为可合法卖淫的活动与场所。

情况是否如他所说的呢?当然不是,你可以谷歌一下,答案就一目了然。

芽笼唯一合法红灯区

根据现有资料,新加坡政府规范了风俗行业,将芽笼确定为该国唯一合法的红灯区。从2巷到30巷(双数),都可以找到买春处。在这里工作的妓女,大多来自越南、泰国等国家,年龄大多在21-30岁之间。新加坡对在芽笼工作的性工作者,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她们必须两周接受一次体检,查无性病以及爱滋病,达标后领取“健康证”才能继续上班。妓女还要领取工作证,有效期只有两年,到期后必须返回自己的国家,她们不允许和新加坡当地人结婚,再次来到新加坡时,也不能以同样的身分工作。当然,政府还有个规定,就是回教徒不得从事卖淫行业。

这算不算合法化?争议难免,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这算是让“性服务业”的一种“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的例子。在新加坡,嫖妓是犯法的,除非你光顾的是向该国政府注册(芽笼)的,并且由政府检控,以及作定期检验的性工作者!然而,违法的事还是常有发生,性病、爱滋病传染也没有绝迹,因此,才需要定期扫荡,检查混迹其中的“无牌者”、“打游击的流莺”,或者在背后的中介与皮条客,还有高利贷业者和帮会分子。

因而,全球目前只有区区德国、荷兰这两个国家真正立法,赋予性工作者合法执业,并保障她们的社会安全福利。

马来西亚呢?一些伊斯兰党掌权的州属,连按摩院的执照也中止发出,连女性运动员的衣着也要管制,怎么可能允许妓院和卖淫合法化呢?

总之,在一些奉行人道主义的国家,虽然没有将娼妓行业合法化,但却有立法保护性工作者的种种措施与条例,其中包括“防止性剥削法”、性工作者社会福利法、童幼保护法等等。

性工作者也算是弱势群体吧?女性很容易成为“人口贩卖”的对象,未成年的女童,也可能成为“恋童辟”的受害者。再加上潜在的毒瘾、暴力,任何一条保护性工作者的法令,都是避免她们被伤害的保障啊!

希望马来西亚设立这些法令,总好过去呼吁什么“娼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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