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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总长再警告勿滥用社媒 侮辱先知网民监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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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总长再警告勿滥用社媒
 侮辱先知网民监逾10年
随着国内近日出现数宗“侮辱回教先知”案件,政府已宣布成立一个小组监督。

(吉隆坡9日讯)丹斯里今日再度警告公众不要滥用社交媒体或通讯网络,上传或分享任何可能触及宗教和种族敏感的挑衅行为,并指砂州一名触法的网民因此被判监禁10年10个月。

这名22岁男子阿里斯特,他的面子书名为AYEA YEA,他因在网上留言侮辱回教先知共面对10项控状,他昨天在古晋法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0年10个月。



另一名在面子书名为YAZID KONG的被告莫哈末阿兹(52岁),他在法庭上俯首认罪,案展本月11日下判。

4人被控2不认罪

在文告说,除了这2名网民,警方昨天也将另2名同样涉嫌在网上留言侮辱回教先知的网民控上法庭,惟他们否认有罪。

他说,警方分别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第505(c)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提控。

两名不认罪的被告,分别是面子书名Danny A’antonio Jr的被告丹尼安多尼(28岁)及推特名ALVINCHOW333的被告周文辉(52岁)。



“他们是在吉隆坡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过后皆不获准保释,法官择定4月5日过堂。”

上个月27日,一名68岁男网民魏富星(译音),也因涉嫌在面子书上传侮辱回教先知漫画及贴文而在地庭面对2项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他于上个月17日下午5时作出上述罪行,该帖文于2月18日中午12时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网络与多媒体罪案组被读,抵触刑事法典第298(1)(a)条文,可在第298A(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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