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9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今日再度警告公众不要滥用社交媒体或通讯网络,上传或分享任何可能触及宗教和种族敏感的挑衅行为,并指砂州一名触法的网民因此被判监禁10年10个月。
这名22岁男子阿里斯特,他的面子书名为AYEA YEA,他因在网上留言侮辱回教先知共面对10项控状,他昨天在古晋法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0年10个月。
另一名在面子书名为YAZID KONG的被告莫哈末阿兹(52岁),他在法庭上俯首认罪,案展本月11日下判。
4人被控2不认罪
弗兹在文告说,除了这2名网民,警方昨天也将另2名同样涉嫌在网上留言侮辱回教先知的网民控上法庭,惟他们否认有罪。
他说,警方分别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第505(c)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提控。
两名不认罪的被告,分别是面子书名Danny A’antonio Jr的被告丹尼安多尼(28岁)及推特名ALVINCHOW333的被告周文辉(52岁)。
“他们是在吉隆坡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过后皆不获准保释,法官择定4月5日过堂。”
上个月27日,一名68岁男网民魏富星(译音),也因涉嫌在面子书上传侮辱回教先知漫画及贴文而在地庭面对2项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他于上个月17日下午5时作出上述罪行,该帖文于2月18日中午12时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网络与多媒体罪案组被读,抵触刑事法典第298(1)(a)条文,可在第298A(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至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