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35罪
慕沙阿曼申请移高庭审

(吉隆坡20日讯)面对35项贪污控罪的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申请将案件从地庭转移高庭审理。

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黄益源对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说,辩方律师团今天已提出上述申请。



主控官拿督拉惹罗兹拉副检察司说,控方尚未决定是否反对及需要时间研究辩方的申请。

因此,法官择定3月5日案件管理,并要求控方在当天告知法庭是否反对辩方的上述申请。

慕沙阿曼被控时任沙巴州政府代理人,即沙巴首长兼沙巴信托基金会董事局主席,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收受8家伐木特许经营公司拥有人的贿赂,涉及总额达6329万3924美元(约2亿6346万零962令吉),并在新加坡和香港8所金融机构犯下上述罪行。

他于11月5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他在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条文(代理人行贿或收受贿赂罪行)下被控,可在第16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0年,罚款为受贿金额的至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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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新闻中心:民众有知情权 高庭应检讨禁媒体采访

(吉隆坡18日讯)独立新闻中心(CIJ)促高庭,重新考虑不许媒体进入庭内采访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司法审核案的决定。

其执行总监瓦莎奈度指出,纳吉申请司法审核案转为内庭审讯后,媒体无法报道,这将导致公众无法追究相关人士的法治责任,且无法伸张正义。

瓦莎奈度今日发文告说,虽然他们尊重司法程序,但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因此应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任何时候都需要维护公众以公开、透明、及时和容易理解方式,获取信息的权利。”

她说,媒体作为民主的第四支柱,是公众了解信息的关键。若当局因政治权宜而阻饶媒体履行报道责任,将削弱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

她强调,司法机构必须以公共利益及民主原则为主,不应双重标准。因此,她促请司法部门重新考虑,取消内庭审讯,继续公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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