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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一起度假?
阿兹敏解答与希山关系

(士毛月6日讯)针对与巫统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在摩洛哥会面一事,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兹敏说, 他与希山慕丁是十多年朋友,“这根本不是新鲜事。”

不过,他澄清,自己并未与希山慕丁一同度假,只是在国外巧遇后者。



他说,自己在国外也遇见大马人如大马学生、旅客,而这些并未成为课题。

阿兹敏说多年前,自己在当反对党时,也都受邀出席对方长子的婚宴,并指当时的自己是唯一一个受邀出席的反对党成员。

“我们必须更加文明,大家千万别认为有关会面是讨论政治课题。为了国家好,我们必须与所有人保持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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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国会虽有三分二优势 不能修宪变回教国家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努斯指出,基于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原则,即使在国会拥有三分之二多数席位,也不可能修改联邦宪法,把我国从世俗国家变成回教国家。

“非回教徒可任相”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我国是世俗国家,而非回教国家,即使是非回教徒,也可以担任首相。

“宪法是为了所有大马人的和平和稳定而制定,以维护他们的福祉,确保国家的成长和发展。”

希山慕丁在第3届丹斯里陈志勤讲座担任主讲人时,讲述在神圣和世俗之间探索联邦宪法的轮廓。

此讲座是由东方思想研究中心(OHMSI)和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GBM)不久前在皇家雪兰莪俱乐部联办。

宪法10特征证世俗国

希山慕丁在讲座上提及,联邦宪法具有10项特征,证明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其中包括尽管回教是联邦宗教,但宪法规定其立场受到基本自由、公民权、大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离、联邦与州关系、财政、选举和公共服务等条款的约束。

其他特征还包括宪法被称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而不是任何宗教的圣书;宪法没有为大马设立回教领袖、保障法治和三权分立、宪法确认国会由多数人做决定、宪法将“成文法”和“普通法”视为我国的适用法律、保障宗教自由、所有内阁部长、国会议员和法官宣誓就职,要求他们“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而不是任何宗教,以及担任政府职务无需宗教资格。

希山慕丁表示,联邦宪法第3(1)条文阐明回教为联邦宗教,只是出于仪式目的,而把回教置于比其他宗教更高的地位。

“有关条文阐明‘回教是联邦宗教’,或会要求任何联邦仪式的参与者,有义务根据回教的礼仪,规范仪式的任何宗教部分。

“任何关于宗教的讨论,我们必须抛开情感和非理性,神圣的事物必须与世俗区分开来。正如联邦宪法所规定,每个大马人民都有责任维护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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