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哈莎娜失信案
控方一个月须备妥文件

(吉隆坡3日讯)地庭今天限控方一个月内,准备有关首相署研究组前总监拿督哈莎娜被控失信案的完整文件,移交辩方。

法官罗兹娜说,法庭早前已择定今日为此案重新过堂,所有文件理应在今天备妥。



“之前已过堂,但控方尚未呈上所有文件,所有文件理应在今天准备好。控方须在2月21日准备好所有文件。”

她在主控官慕哈末依斯甘达副检察司告知法庭,控方尚未呈上所有文件后,作出上述谕令。

慕哈末依斯甘达说,控方今天已将另3份文件交给辩方,哈莎娜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凯鲁阿占也确认已收到文件,尚欠缺数份文件未呈交。

交给辩方的文件包括赛城Shaftsbury Residence公寓13楼闭路电视片段光碟副本、首相署研究组办公室闭路电视片段硬碟副本及幻灯片副本。

慕哈末依斯甘达说,控方昨天入禀申请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罗兹娜也择定相同日期(2月21日)获取有关申请的状况。



莫哈末凯鲁阿占也要求法庭不冻结其当事人的户头,以便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罗兹娜说,法庭不可作出决定,反之建议辩方可与控方,包括查案官讨论此事。

控失信逾5千万元

哈莎娜于去年10月25日被控失信1210万美元(约5047万令吉)政府资金,惟她不认罪。

根据控状,61岁的哈莎娜身为公务员,在去年4月30日和5月9日,在首相署研究组总监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她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一旦罪成,刑罚为最低2年监禁,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笞,此外可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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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索贿滥用公款逾千万 商人控3欺骗3失信罪

(北海29日讯)商人涉嫌三度欺骗某家公司董事,声称可以协助摆平关税局调查工作,前后索取1293万令吉贿款,随后更以公司董事名义滥用240万令吉款项。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3项欺骗及3项失信罪,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陈英良(译音)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演至5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晚上约11时40分,在大山脚的一个住家,欺骗Global Tobacco Manufacturer(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被告声称关税局将突击该公司,且将充公和查封该公司现金,并将援引2001年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该公司的税务。

称可助解决查税问题

被告声称,可以协助解决此事,而对方也缴付126万4860令吉现金。

第二个控状,则是被告在第二日(2019年4月12日),在马章武莫的一个单位内,再度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避免关税局冻结期户头,并解决该公司雪茄的相关税务,这也导致对方从同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间,分6次汇款673万4000令吉给被告。

第3欺骗控状则指被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间,在马章武莫的同一个单位涉嫌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解决一宗涉及国安法(Sosma)的案件,导致对方在同年9月19日及10月31日汇款,将300万令吉汇入其户头。

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失信罪方面,首个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下,在马章武莫武吉茶的某单位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购置一块地,并批准180万令吉汇入某个户头。

第2项及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0月3日,在同个地点,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分别滥用公司30万令吉(共计60万令吉)。

以上3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6个月,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娜以涉及金额超过1200万令吉为由,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辩护律师雷尔则以被告在2021年曾在北海法庭面对类似的控状,并已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且被查案官通知今日出庭面控后,也按时出庭等理由,要求法庭允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尽快进入审讯程序,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诺艾妮聆听辩护律师的陈述后,谕令被告以上述总额保外及条件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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