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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需“关注”非“照顾”(上篇)/冷眼

《南洋商报》11月20日的社论“中产阶级的困境”是一篇很棒的社论,我说“很棒”,是因为它尽了报纸“为民喉舌”,最低限度是做到了“为中产阶级喉舌”的责任。



社会担心我国如日本代表社会富裕与安定的中产阶级,如今正在快速消失,其中大部分向下沉沦为中下阶级,这将直接导致各国从倒U型社会,转变为M型社会,而且,往往收入阶层下坠的速度与危机不断加深,情况令人担忧。”

“所以,社论还请政府一并关注作为国家经济发动机的中产阶级的困境。”

这就是婉转地为中产阶级请命了,用心良苦。

根据该社论,大马家庭中位数T20(高收入,占20%)是1万3148令吉,M40(中产阶级,占40%)是6275令吉,B40(低收入阶级,占40%)是3000令吉。

“一并关注”可圈可点



政府在2019的预算案中,照顾低收入家庭多一些,中产阶级“似乎被忽略”了,这是事实。

所以社论“还请一并关注”中产阶级,这“一并”二字用得极为妥当,因为这表示主笔并不介意政府多照顾低收入家庭,但请不要忘记中产阶级啦!这真是写社论的高手。

希盟政府上台第一个预算案,侧重照顾低收入家庭,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希盟是靠低收入阶级的选票才能上台的。

尽管废除消费税(GST)之举是否恰当见仁见智,但无可否认的,GST对低收入阶级的冲击,肯定大于中收入及高收入阶级。

希盟从而捞到足以使他们执政的选票,是不争的事实。

如今,照顾低收入阶级多一些,不是挺合理的吗?

低收入家庭的平均收入为3000令吉,在百物腾贵的现况中,3000令吉肯定是捉襟见肘,他们才是真正在“困境”中的人民,政府多照顾他们,是“雪中送炭”,是一个有良心政府应该做的事,是当务之急。

中产阶级是属“富裕与安定”的阶级,如果政府照顾他们多一些,是属“锦上添花”,并非当务之急,最好是“一并”照顾他们,但是政府已被“掏空”了,希盟所接下的,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心有余而力不足。

首相曾说过“有信心在两年中纠正弊政”,使国家财政重回正轨,所以他说他要做两年的首相,但是,上任后,他发现这个“洞”比他所想像的更大,恐怕两年也填不满。

只好优先照顾弱势社群,如果现在就分心去照顾“富裕与安定”中的中产阶级,这个“洞”不是更难填吗?

安于现状掉入陷阱

我认为“关注”中产阶级的困境是无可厚非,但如果要政府“照顾”是不应该,也没有必要。

我说“不应该”,是因为这将养成中产阶级倚赖政府的劣等心态,有这种心态的民族或阶级不思进取,不容易扭转沦为“M型社会”的“下坠”趋势,无助于中产阶级“突破”。

我说“没有必要”,是一个低收入者能爬上“中产阶级”,达到“富裕”及“安定”的地步,多数具备积极的心态,奋发的精神,有了这种心态和精神,自然会想办法更上一层楼,不必政府的“照顾”。

为什么中产阶级会从U型社会,变为M型社会?我想问题出在中产阶级本身,而不是出在外来的因素(如没有政府照顾)。

因为低收入阶级要跻身于中收入阶级,必然吃过不少苦头,克服了重重困难之后才能做到。

在这个过程中,“收入者”可能要渡过重重险滩,有时甚至可能没顶,跻身中产阶级等于他已“上岸”。他回首来时路,肯定心有余悸。

中产阶级既然是“富裕与安定”的,他处在“安乐窝”中,他放松心态与精神,享受这种安逸的生活,在低收入时的积极心态和奋发精神,已被安逸及安定的生活所侵蚀,最后消失殆尽,这就是中产阶级“快速消失”,“向下沉沦为中下层阶级”的原因。

没有奋斗精神的,无论是个人或民族,都是无可救药的,政府也无能为力。

中产阶级中人,多数安于现状,没有了冒险的精神,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是意料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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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诈骗猖狂小心为上/万年船

上周政府正式向脸书和抖音社交媒体平台建议,严厉贯彻不准13岁以下儿童注册社交媒体账号的禁令。

万年船真是老糊涂了,这不是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吗,为什么政府还有建议?

难道他们没有管辖或执法的权利?

听起来这有点像电影禁令,电影院应该帮忙执法,务求年龄不符合18禁的电影的青少年或小孩,不得观赏这些电影。

那么,社交媒体有遵从这些禁令吗?

该严的地方不严,这就是本地执法机构的问题。我要提出的不是13岁禁令,而是充斥许多诈骗案件的社交媒体。

容易掉入陷阱

只要稍微浏览脸书,便可以发现,十则广告之中,有4至5则是关系到投资名人邀请我们参与该名人的投资讲座或投资课程。

这些广告,光明正大的用上这些名人的肖像,还写上他们的背景,宛如他们自己的现身说法。

人民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好奇心的驱动,很容易就掉入陷阱之中。笔者稍一留意,原来鼎鼎大名的资本投资基金经理陈鼎武,或本地著名投资大师冷眼赫然就在其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尚资本增长,将收益再投资,不鼓励派息的陈鼎武先生,竟然向观众推荐一个大马12项高股息的股票讲座,这让我忍不住将此广告摄影下来,发往资本投资询问。结果的回答当然是这是诈骗广告。

有人举报才调查?

我们很不明白的是,在马来西亚,何以这种摆明是欺诈,甚至滥用肖像权,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私隐权,但是不见当局严加执法。

难道真如许多人回应的那样:警方必须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之下,才开档调查?而又必须有人蒙受损失,才有开档的理由。

难道脸书等提供广告页面的社媒,不应该负上一些法律责任?

这些社媒在接受广告合约时,应该严正对待负责人,不得胡乱使用未得授权的肖像,否则它们将共同面对被起诉的后果。

这几位愿意分享他们的投资心得的投资师傅,被这些诈骗集团偷龙转凤,面对难以计算的名誉损失,而且,也可能因为举报无效,怕人家误会他们参与诈骗,因此退隐,失去教育群众的热忱。

大马交易所应该采取主动,和执法单位,还有受害的投资名人,共同向社交媒体如脸书等宣战,取缔违法广告,将一片污浊云端扫清,让散户免于受骗,得以向正道投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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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纯属学术上或经验上建议,读者若有兴趣投资,应该自行深入研究或询问股票经纪才决定,盈亏自负。我们鼓励通过正确的投资方式创造财富。作者言论不代表《南洋商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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