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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1万须付10万手续费
女教师网贷赔血汗钱

(云冰9日讯)一名女教师要网上借贷1万令吉周转,岂料却赔上10万令吉血汗钱。

彭亨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瓦兹警监指出,48岁的女事主是在上月15日,约中午12时,与1名华裔男子洽谈,欲借贷1万令吉。



“在借贷手续上,事主通过24项交易汇入8不同户头,支付手续费总逾10万50令吉。”

他指出,女事主发现不妥后,到昔加末警局报案。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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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婴无罪甫获释 退休女教师被控洗黑钱

(槟城13日讯)一名早前涉嫌贩卖女婴,并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控,但获无罪释放的退休女教师,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下被控。

62岁的被告嘉玛丽雅,今早被带上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她被指于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收取1万2000令吉的非法收入,因此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 2001)第4(1)(b)条文下被控。

被告不认罪,推事马兹里准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条件是必须在每月1日到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并交出护照,以及不得骚扰任何与此案相关的人士;此案将于明年1月13日过堂。

根据警方的资料,被告是于去年从一名印尼女子处领养一名女婴,之后再于脸书群组“Group Pencarian Anak Angkat”,向希望领养子女的夫妇打广告。

她也被指在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大厅,以1万2000令吉的价格把女婴卖给登嘉楼一对想收养婴儿的夫妇。

嘉玛丽雅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尤索夫指出,其当事人曾于今年1月,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下被控,并于今年11月17日被判无罪释放。

“证人否认给钱买婴儿,认为只是领养婴儿,因此法庭认为案件无法成立,我当事人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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