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副总监:人链方式搜救
“溺毙消拯员没互绑”

(吉隆坡14日讯)到底是否用绳索“捆绑”才导致救人不成反酿悲剧?全国消拯局副总监(行动)拿督阿米尔尤索夫今天解疑指出,最近遇难的6名拯救人员在行动中并没“互绑”。

他说,殉职的6名消拯人员不是用绳索捆绑身体,而是以“手牵手”方式在水中展开搜救。



“当时他们是采取人链方式即手牵手,保持稳定性,进入水中搜救失踪者。”

遇急流漩涡

在日前,6名消拯蛙人接获一名少年坠湖失踪后受召潜入湖中寻人,不料搜救途中遇上急流漩涡,6人不幸溺毙。

阿米尔尤索夫接受《大都会日报》访问时澄清,水上救援部队(PPDA)共有2个标准作业程序,即“水上表面搜救”和“潜水搜救”行动,而根据事发指挥官的口供,当时是依据环境而视察后,才进行“水上表面搜救”措施展开行动。

他解释,事发地点的水位仅到胸口处,指挥官因此采取该措施展开搜索行动,使用手牵手方式,在水中排成一条直线搜索。



“如此,一旦消拯员发生紧急事件,可当即松手解脱。”

阿米尔尤索夫也反驳网传指6名消拯员缺乏知识和训练的指控,并指是一场意外。

这宗轰动全国的惨剧于本月3日晚上9时许,在雪州蒲种布特拉柏兰岭花园一个废矿湖处发生。

6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法达(34岁)、依萨督(32岁)、马兹兰(25岁)、耶耶阿里(24岁)、安南(33岁)和莫哈末希祖(25岁)。失踪少年的尸体隔天也被寻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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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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