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对纳吉也应“一视同仁”?/郑喜文

纳吉被控后,终于,罗丝玛也被控了。

涉嫌洗了的钱,贪了的赃,都逐一被罗列——若罪名成立,这对夫妇将面对牢狱之灾。



只是,当坏人都没有好下场之后,马来西亚是否有逐渐成为你想象中那美好的样子?

一个国家的前首相被“关”,固然是司法制度上的一大突破,然而,它偶尔也颇有灵性,其演出有如港剧那般遵循“大众市场”的需求,略显过于讨好。

否则,请你说服我,为何林冠英低价购买房子一事的裁决,可以“如此这般”?

马哈迪之后有说,前朝政府很多人都做了林冠英所做的事情,却没有人被提控,所以他支持总检察署撤销林冠英的“购屋案”,因为后者是被迫害的。

不能一视同仁就不对



在这样的司法制度之下,看似“证据确凿”的纳吉案件,是否也有“扣留但不等同有罪”的可能?

如果做不到一视同仁,那就是不对,引人诟病。

这一类的矛盾,一再的在希盟政府里头上演。

例如,林冠英在人头税上来了一个大U转,却还信誓旦旦的说那是“遵从民意”的做法,不应该被抨击,那为何国产车3.0 却还得以进行?

如果连一万令吉的东西也左右摇摆,为何上百亿的政策却如此破釜沉舟,非进行到底不可?

到底是仓促推行,朝令夕改,还是遵从民意——不懂其区别的是我们还是官爷们?

我们是否可以有以下结论:无关紧要的小事,我听你的,反正不是你付就是你的工人付,而你工人付不起也会变成是你付;而我让你的工人代你付原本就是要讨好你,没想到你反咬我一口,好吧现在你开口说要自己付了难道我还阻止你?

国产车等大工程则不同——如果你拥有跟老马一样的远见,那应该是你当首相了呗?

90后你觉得这工程不行,因为你对我们这些精英幕僚缺乏了解,而把几乎不可能的事情给办妥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所以即使你坚决反对,我还是执意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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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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