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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1MDB资金 庭发逮捕令
通缉刘特佐与父

(布城24日讯)马来西亚警方今天入禀,提控大马富商刘特佐及其父亲涉嫌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款项,法庭随后也向两人发出逮捕令。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刑事调查组(CCID)及总检察署是在刘特佐及其父亲丹斯里刘福平“缺席”的情况下,以洗黑钱的罪名提控这对父子。

据《The Edge》报道,法律文件今早在布城地庭登记,法庭随后向两人发出逮捕令。

法律人士认为,今天采取的行动主是要为下一步行动铺路,即不论他俩现今藏身何处,都可引渡他们回国。

根据大马法律,除非被控者上庭面对控状,否则法庭无法继续提控程序。

消息人士也形容这是一项重要行动:“随着案件在法庭登记,下一步行动就是寻求将他俩引渡回国。”



据称,刘特佐与其家人相信身在中国或阿布扎比。

现年38岁的刘特佐被指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关系密切,虽然在1MDB没有担任职位,却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他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则强调自己没盗窃1MDB款项,其财富是继承家业。

控7个月洗18亿 8罪齐发

据法庭文件,刘特佐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 (1 )(a )条文下面对8 项指控,其中3 项是收受款项,其余是现金转移。

刘福平面对的一项罪状则是转账5600万美元(约2 亿3013万令吉)给刘特佐。

据控状,涉及收受的款项总额高达2 亿6100万(约10亿7257万令吉),至于现金转移的款项则达1亿9600万美元(约8 亿零545 万令吉)。所有款项是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6 月期间,透过新加坡瑞意银行(BSI )不同的账号进行。当中,大部分的现金是用来购买价值2 亿5000万美元的豪华游艇“平静号”。

刘特佐和父亲刘福平面对的控状:

1. 约在2013年12月26日,刘特佐通过从DLA Piper US LLP的花旗银行户头2185115,转账6229万9000美元(约2亿5542万令吉),至他在新加坡的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A,涉嫌收取黑钱。

2. 约在2014年2月4日,刘福平从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6C02423A,转账5644万9000美元(2亿3144万令吉)至刘特佐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A,刘特佐涉嫌收取黑钱。

3. 约在2014年6月3日,刘特佐从Alpha Synergy Ltd瑞士瑞意银行户头41153595.2001,转账1亿4200万美元(5亿8220万令吉),至他在新加坡的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A,同样涉及收取黑钱罪名。

4. 约在2014年1月7日,刘特佐将把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B的1990万欧元(9552万令吉),非法转账至开曼群岛World View Ltd克里多尼亚银行户头0204420317251001。

5. 约在2014年2月5日,刘特佐将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B的100万欧元(约480万令吉),非法转账至开曼群岛World View Ltd克里多尼亚银行户头0204420317251001。

6. 约在2014年2月18日,刘特佐将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B的1750万欧元(8400万令吉),非法转账至开曼群岛World View Ltd克里多尼亚银行户头0204420317251001。

7. 约在2014年4月2日,刘特佐将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B的270万欧元(1296万令吉),非法转入开曼群岛World View Ltd克里多尼亚银行户头0204420317251001。

8. 约在2014年6月3日,刘特佐将在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6C02328B的1亿4063万6000美元(约5亿7660万令吉),非法转入开曼群岛World View Ltd克里多尼亚银行户头0204420317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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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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