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严惩冒牌报税代理
最高罚10万监5年

(吉隆坡31日讯)财政部修法严惩冒牌报税代理,原有的500令吉罚款增加到最高10万令吉,再另加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财政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8年关税局(修正)法案,建议修改关税局法令第90条文(6)节,加重冒充报税代理者的刑罚。



财政部总共提呈5项法案,另外4项为2018年自由贸易区(修正)法案、2018年销售税法案、2018年服务税法案及2018年废除消费税法案。

2018年关税局(修正)法案新增第90条文(3A)节条文,赋权关税局总监依据特定条件批准成为报税代理的申请;法案也寻求修改第90(4)条文,赋权关税局总监,如果发现有关报税代理违反关税局法令,关税局可行使权力冻结或撤销该名报税代理的资格。

法案也新增第90条文(6A)节,作为允许进口商、出口商或厂家委任报税代理,以处理货物出关或税收方面的事务。

法案也新增第90条文(8)节,允许关税局官员若发现任何人未得到公司或人士的正式委任信函,关税局有权不批准有关人士,进行商业交易。

法案寻求修改141c条文(1)节(b)项,把关税仲裁庭原有的2名成员,增加到7人,7人必须在关税和征税等领域有专业知识。



法案也新增第141c条文(3)节,赋权财政部长制定关税仲裁庭成员的条件;并修改141E条文(c)节(iii)项,赋权财政部长在发现任何关税仲裁庭成员抵触2018年服务税法令以及2018年销售税法令,部长就有权撤销有关人士成为关税仲裁庭成员的资格。

2018年自由贸易区(修正)法案,主要针对“1972年销售税法令”和“1975年服务税法令”等相关字眼做出删除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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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商电子报税 延长至5月15日

(吉隆坡26日讯)非经商个人居民提呈的2023年课税年电子报表(e-Borang)截止日期,将从原定的本月30日,延长至5月15日。

内陆税收局宣布,此举涵盖个人居民(知识工作者、专家、担任要职的非公民),以及个人非居民(知识工作者)、组织、遗产、兴都联合家庭。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公司/纳闽公司雇主,以及非公司/纳闽公司雇主这两个组别提呈的2023年课税年电子报表截止日期,也从3月31日延长至5月30日。

当局促请纳税人使用e-Borang申报收入,并在限期内缴付(如有),以避免任何罚款和加税。

文告说,纳税人也需填报正确且最新的个人与银行资料,如有必要则以利退税程序。

至于提呈e-Borang的相关指南,纳税人受促查阅官网的2024年提呈申报表格计划,可通过以下3个链接获取:

i)马来文

https://www.hasil.gov.my/media/5u5aympa/program-memfail-borang-nyata-tahun-2024.pdf

ii)英文

https://www.hasil.gov.my/media/fw2jk2fd/rf-filing-programme-for-the-year-2024.pdf

iii)2024年税收局电子刊(Sepintas e-Buku HASiL 2024)

https://www.hasil.gov.my/eduzone/risalah-cukai/risalah-cukai-2024/sepintas-e-buku-hasil/

从今年1月1日起,内陆税收局提供的线上服务,须使用电子服务(e-Perkhidmatan),纳税人可从MyTax官网 https://mytax.hasil.gov.my/ 登录。

此举旨在为纳税人带来便利、安全且快捷的方式完成纳税事务,无需前往内陆税收局办事处。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络内陆税收局联络中心(03-8911 1000)或(海外: 603-8911 1000)。

纳税人也可通过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填写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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