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先打后抢女店员
2匪落警网

随着2嫌犯落网,警方也在逮捕嫌犯的地方起获赃物。

(大山脚4日讯)2名劫匪在光天化日在小巷干案,宠物店一名18岁女店员先被打再被抢。

劫案6月29日下午4时04分发生在甘榜峇鲁某间宠物店旁的小巷。2匪共乘一辆摩托车前来,在挥拳殴打事主后再抢夺她手上的钱包及手机,事主损失约1500令吉。



女事主之后心有不甘试图追匪,但劫匪逃逸。

附近的闭路电视拍摄到2名匪徒造案过程,事主到警局报案后,警方掌握可靠情报下于今晨逮捕2名嫌犯。

威中警区主任聂罗斯今日公布案情时说,警方今日凌晨2时在阿儿玛再也花园的舍拉当逮捕一名26岁男子,过后在凌晨3时30分再到智慧园逮捕另一名34岁男子,2人分别拥有毒品及刑事案前科。

“首项行动中,警方起获一辆摩托车、衣物、头盔、播音器等,逮捕另一名嫌犯时起获一部苹果手机、牛仔裤、衣物及头盔等。”

他说,警方在盘问嫌犯时,2人承认干案,并已把女事主的手机售给马章武莫区的友人,嫌犯也承认在大山脚干下另一宗抢劫案,也就是抢劫苹果手机。



他说,2名嫌犯将被带往法庭,以申请延长扣留令助查。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5(结伙持械抢劫)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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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匪徒抢劫不遂遭撞死案 司机被控疏忽致死

(亚罗士打27日讯)吉打港口3匪抢劫不遂反遭撞死案,涉及意外撞死其中一名劫匪的华裔司机,今日在疏忽致死条文下被控上法庭,落网的匪徒则被控抢劫罪。

司机谭文豪(译音,33岁)被控于本月19日清晨6时30分,在吉打港口一排店屋后巷,因疏忽造成他人(莫哈末沙兹万)死亡,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匪徒被控抢劫罪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亚罗士打推事庭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推事西蒂诺希达雅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此案定于5月19日过堂。

较早前,被告的代表律师林维勇向法官求情及要求降低保释金时,指被告是一名铝业工人,每月收入才1200令吉,除了需抚养妻女,也因患上高血压,需要每月到医院接受治疗。

另一方面,涉嫌行劫的巫裔男子莫哈末札基(28岁)及札兹米(41岁),则被押往亚罗士打地庭面控。

两人被控于上述时间及地点,企图结伙抢劫一名男子(韩文豪),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20年及鞭笞。

由于控状中的第三被告沙兹万(29岁)已死亡,今日只有2匪被押上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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