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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兆源:下月起零消费税
或影响商家生意2周

蔡兆源:零消费税率与废除消费税并不一样。

(吉隆坡16日讯)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说,财政部宣布国内生产及入口商品与服务下月起零消费税率,是希盟政府踏出废除消费税的第一步,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项喜讯,只是商家这两个星期的生意可能会受影响。

他向《南洋商报》透露,希盟政府的用意是要逐步废除消费税,含6%消费税的物品在下月起就无须缴付消费税,这将会直接显示在售价上(意即物品价格将下降,比如标价10令吉60仙的含消费税物品,将下降为10令吉,原为零消费税的物品则不受影响)。



蔡兆源解释,零消费税率与废除消费税并不一样,废除消费税须经过一定的步骤,而要重新推行销售税,也须在国会提呈法案及寻求通过,这些都需要时间。

新销售税应自我估税

“另一个问题是将会实施的销售税(税制与税率)与过去是否一样?如果不一样,就必须详细研究执行的方式,并经过多方考虑方可实施;再加上如今的电脑系统已不同,市场上逐渐使用电子报税,销售税是否也应跟上时代改进?这些挑战都需要时间逐一克服。”

蔡兆源表示,消费税采用自我估税的方式,因此商家必须要使用特定软件计算税务,新的销售税也应采用这种方式。

“上述宣布在短期内,对商家的影响是生意量会减少,因为民众会延后消费,等到6月1日才购买物品(主要是含6%消费税物品),特别是非日用品及非必需品。



他补充,至于那些已缴付消费税的存货,在上述措施生效后,商家可获得退款(并非指马上获得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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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总:营业额少于50万 小贩商应豁免电子发票

报道:张燕萍

(吉隆坡10日讯) 电子发票制度让小贩太为难,他们无所适从之际也担心因无心过错而面对高额罚款,马来西亚贩商同业总会为此将向政府呈交备忘录,要求让年度营业额50万令吉以下的贩商豁免电子发票。

政府将从明年7月1日起全面落实电子发票制度,届时商家包括售卖糕点或蔬果的街边小贩也得开出电子发票以呈报内陆税收局,我国也将迎来税务的革命性变化。

然而,很多基层小贩因教育水平不高而对处理电子发票有一定的难度,大马贩商同业总会总会长温进良向《南洋商报》直言,许多贩商为此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他强调,该会不反对这项与时俱进的举措,但希望政府或税收局能体恤基层商贩的苦处。该会将把备忘录呈交予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希望对方能转达该会的要求。

另外,亚企理财中心执行董事兼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提醒,税收局允许贩商在顾客没有要求电子发票下,可在每个月结束后的7天内将该月份发出的收据和单据以合并性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向当局呈报。

“这也意味着,若无消费者即场要求电子发票,贩商只需在1年内处理12次的合并性发票。”

蔡兆源:贩商可接洽税收局

了解机制消除疑惑

亚企理财中心执行董事兼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认为,贩商可能对现有的电子发票操作不了解而产生错误印象。

他有信心,一旦经过沟通和了解整个机制的运作后,贩商就能消除他们的疑惑和忧虑。

蔡兆源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他能理解一些贩商的担忧,许多人对这制度都处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且人云亦云。实际上,贩总或其他贩商组织代表可以与税收局接洽,以了解整个机制的作用和增加大家的信心。

至于小贩担心会因为不小心犯错而遭执法对付,蔡兆源相信税收局将会有缓冲期。

可用手机呈报

针对基层贩商不会操作电脑或智能手机系统等问题,他指根据了解,贩商只要通过手机就可呈报相关月份的收入或发票,无需买电脑或软件。

至于不懂得使用手机或电脑的小贩,他建议税收局协助这些群体呈报。

他说,电子发票系统已在一些国家实施,相信税收局在推行前已掌握好此措施的要求:“当局乐意聆听每一位基层的声音以调整或改进,包括定期与组织代表和相关单位,如大马银行公会交流,贩总可与税收局接洽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资讯。”

人民收支准确证明

蔡兆源说,电子发票是趋势,也是人民收入和开销的准确证明,预计以后每名消费者都会有自己的二维码,操作如同现有的电子钱包。

“他们只需向税收局注册后就能拥有二维码,操作如同电子钱包,每一宗消费经商家扫描后就能直接开发票,当局也就能明确掌握每一宗交易资料。”

新闻背景:明年8月落实电子发票

根据内陆税收局在2023年公布的数据,影子经济大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导致我国每年损失约700亿令吉的税收。

为了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及支持数字经济,我国将于明年7月1日全面落实电子发票,首阶段是年收入或年营业额在1亿令吉及以上的纳税人将从今年8月1日开始强制落实电子发票系统。

第2阶段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目标是年收入或年营业额2500万令吉至1亿令吉的纳税人;第3阶段则在明年7月1日开始,届时涉及的纳税人都需使用电子发票。

 

温进良:勿造成负担

盼允贩商续手写单据

温进良强调,大马贩商同业总会并不反对落实电子发票制度,但当局必须确保它对能力有限的贩商不会造成负担,同时希望政府能允许小贩继续以手写单据。

“这对年老或经营小本生意的贩商来说确实存在难题,他们对这举措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能掌握最新技术,若交由他人代为处理,则需额外开销,从而加重负担。

“对于营业额少,如处于50万令吉以下的小贩,他们应该豁免。如果强制执行,将影响一些小贩的作业。”

他指在许多小地方,基层的贩商劳作只为增加生活补贴,年老小贩则志在打发时间,一天的生意或只有100或200令吉,然而推行电子发票制度后,他们担心一旦其中一个程序处理不好而被取缔,会面对至少2万令吉罚款或被控上法庭。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条文,在没有合理理由下无法如期依从电子发票制度,属违规行为,若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至2万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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