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预算案

【1MDB审计报告解密 4】截至2014年3月31日
债务达418.6亿

(吉隆坡15日讯)据解密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1MDB的债务高达418亿6000万令吉。

报告说,1MDB在8 个国内以及3 个国外借贷及融资中,共达337 亿1000万令吉。另外,1MDB在2012年及2014年收购2 家独立发电厂后,也需要承担11个总额达81亿5000万令吉的承担贷款(指承担1MDB前身登州投资机构的贷款)。



报告说,1MDB在收购2家独立发电厂后,其资产从2012年的95亿3000万令吉,在2013年飙升363%至441 亿4000万令吉。

“收购2家独立发电厂、重估所有地产投资、提高银行结余及现金,给Aabar 有限公司的存款、特许服务及未收取的租金使到资产额增加。”

报告说,据2014年财政年报告,1MDB的资产因为再收购1家独立发电厂及投资在组合基金上,再度上升16% 至514 亿1000万令吉。

公司不稳定

需靠借贷维持



报告指出,在分析2010年至2014年财政年的现金流量,显示发行的1MDB股票,现金只有100 万令吉。发行如此小额的股票显示该公司的不稳定性,需要借贷来维持运作。

在2010年至2014年财政年报告,1MDB再获17个借贷及融资(不包括承担1MDB前身登州投资机构的贷款),总额428亿8000万令吉的获得了17个名义价值的贷款/ 融资(不包括承担贷款),面值428 亿8000万令吉,收取的现金共391 亿7000万令吉。但以这些贷款和融资进行的活动,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计,却无法相应的偿还贷款。

直到2015年10月31日,1MDB的贷款及融资本金余额共550 亿令吉,而资产总额达586 亿令吉。当中的203 亿1000万令吉的贷款及融资,获得中央政府的担保及援助。

报告说,按假设推行的合理化计划下,2015年10月之后不再有任何新的借贷,1MDB预计在2015年11月至2039年5 月,需要422 亿6000万令吉来支付本金和到期利息的费用。

1MDB在2016年也需要48亿8000万令吉的大量资金来支付承诺的高昂回酬;从2015年11月至2024年5 月,1MDB每个月至少需要15亿200 万令吉的款项来摊还贷款。

在2016年至2023年,1MDB所需要承担的贷款成本高达90亿8000万令吉,在2009年发行的回教中期票据(IMTN)预计在2039年(30年)到期,预计每年需支付的融资费用达2 亿8750万令吉。

再者,1MDB从2015年11月至2039年,对IMTN的承诺总额达119 亿令吉,当中50亿令吉是本金,6 亿9000万令吉是融资成本价。

报告说,1MDB的贷款预总额达282 亿1000万令吉,而资产总额达270 亿1000万令吉。1MDB部分的产业将会增值,同时在未来获得回酬。

相关新闻:

1MDB稽查报告解密 总审计司官网可下载概要

【1MDB审计报告解密 1】决策杂乱无章 1MDB管理失当

【1MDB审计报告解密 2】需422.6亿元摊还贷款

【1MDB审计报告解密 3】未呈重要文件 总审计司审计受限

【1MDB审计报告解密 5】融资发展房地产 资金转给1MDB

【1MDB审计报告解密 6】5年耗21亿购5土地

【1MDB审计报告解密 7】搬迁空军基地获2.8亿拨款 1MDB挪用于偿还利息

【1MDB审计报告解密 8】购槟土地建可负担屋 土地售价属合理范围

反应

 

要闻

诉讼持续逾200天 高庭首次安排周六审讯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高庭首次安排在星期六进行审讯。

此案于今早8时30分开庭,由高庭法官拿督柯林聆审此案,被告纳吉则被监狱局官员押送到法庭受审至下午。

此案于 2019 年 8 月开审,由法官柯林(现任上诉庭法官)审理,第49名控方证人,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继续出庭供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传召第50名证人

在上一次审讯期间,控方传召第50名证人,即前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出庭供证,接受控方的盘问后,高庭择定了数个周六作为审讯日期,分别是4月27日、5月4日、5月25日、6月1日、6月8日及6月15日。

截至目前,诉讼程序已持续了200多天,共有50名证人被传唤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1MDB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及时任总执行长拿督沙鲁。
 
71 岁的纳吉在1MDB案中面对4项滥权收贿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黑钱控状。

诺艾达:纳吉相信
沙地政府控制黑石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向高庭供证时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相信黑石亚洲地产伙伴公司(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是由沙地阿拉伯政府控制或拥有。

该公司被指接收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资金,再转入纳吉的个人户头。

陈金隆持有黑石公司

根据控方的开案陈词,黑石公司是由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隆所持有。

纳吉被控1MDB洗钱案今日续审。

37岁的诺艾达是控方第49名证人,也是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她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关于黑石公司和纳吉个人户头之间的交易时说,纳吉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录取口供时,向反贪会透露此事。

当旺阿兹万询问是否认同反贪会向纳吉录取口供时,纳吉指他相信黑石公司是由已故国王阿都拉领导的沙地阿拉伯政府所拥有时,诺艾达表示,是的,没错。

诺艾达也同意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期间,纳吉从未看过任何文件显示陈金隆是黑石公司持有人。

没向陈金隆录口供

她也同意纳吉不曾指示陈金隆于2012年把908万9927令吉30仙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反贪会并没有就该交易向陈金隆录取任何口供。

此前,报道指刘特佐成立这家离岸的空壳公司,并刻意取名为黑石公司,试图与另一家成熟的地产公司同名,以此鱼目混珠策谋从1MDB刮取亿万令吉的资金。

现年70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法官拿督柯林定案件于下周二续审。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