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高庭裁定
没证据证明1MDB亏损141亿

(吉隆坡9日讯)高庭裁定,没有证据证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蒙受36亿5700万美元(141亿令吉)的亏损以及该公司董事有不当行为。

法官拿督聂哈丝玛指称,总检察长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在早前的声明指称,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并没涉及1MDB丑闻。



她在批准纳吉布和13名1MDB前董事及另两造的申请,驳回一名前上议员拿督依占针对该公司的损失而向他们提出的诉讼后,作出上述裁决。

她在判词称,法庭发现依占并没提控的地位,他既非1MDB董事局成员,也不是该公司股东,在1MDB中也没有任何利益。

“诉方提起的诉讼很平庸,我也想知道原告的承诺,据称他代表国家的纳税人,或者他有隐藏意图为了他的政治发展。”

她称,法庭也发现,依占并没有合理的诉讼理由,而且其诉讼是微不足道的,并滥用法庭程序及为法庭造成不便。

“因此,法院驳回诉方对所有辩方提出的诉讼,并命令诉方向所有辩方支付6万3000令吉。”



纳吉于去年7月12日入禀法庭,以依占不具法定地位起诉为由,要求撤销依占于4月14日提出的诉讼。

除了被列为第一答辩人的纳吉,第2至第16答辩人即13名1MDB前董事丹斯里莫哈末依尓旺、拿督卡马、拿督诺拉兹曼、丹斯里仄洛丁、丹斯里依斯米、丹斯里王锦发、拿督沙鲁、阿斯文、阿鲁干达、莫哈末哈珍、拿督莫哈末巴克、丹斯里阿兹兰、拿督东姑拉西玛,以及1MDB和大马政府也入禀法庭要求撤销该诉讼。

依占在控状指出,1MDB通过高盛国际有限公司贷款65亿令吉,有关款项理应存入该公司的户头。

他指控所有答辩人鲁莽行事,导致受36亿5700万令吉支付给无权获得该款项的公司,令1MDB蒙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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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要求法官退审1MDB案 上诉庭8月20聆审

(布城16日讯)上诉庭择定于8月20日,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法官拿督柯林退出审理其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所提出的上诉。
 
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告诉马新社,上诉庭高级助理主簿官努鲁阿兹丽娜是在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择定上述的日期。

吉隆坡高庭是在去年8月18日驳回纳吉要求柯林退审的申请,纳吉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纳吉是基于柯林自揭,他(柯林)和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曾在一家律师楼共事,而要求这名法官退审。

现为上诉庭法官的柯林在驳回要求他退审的申请时说,自吕爱霜在2008年12月离开律师楼后,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他们之间不曾再有任何联系。

吕爱霜目前是1MDB案审讯的第50名控方证人。

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此案将于4月22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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