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独家】加盟金“无标准任你开”
连锁协会吁仿效台湾降低门槛

刘明呼吁国内特许经营业者降低加盟费。

(八打灵再也20日讯)大马连锁协会建议特许经营权商仿效台湾做法,实施零加盟金或至少降低门槛至10万令吉,在“善用他人金钱及时间”的商业模式下,协助更多年轻人创业,让国内加盟业蓬勃发展,百花齐放。

据悉,国内加盟费均以配套计算,即涵盖装修费、配套设施费及加盟费,总合介于5万至200万令吉不等。目前加盟配套暂未受到任何法律或条规管制。



对于加盟金的计算法,大马连锁协会副会长拿督刘明接受《南洋商报》电访时,以“无标准,任你讲”作回应。

他指城市及乡村的价格大不相同,需胥视特许商政策。

刘明说,加盟金高昂令许多有志创业者却步,从该会年度加盟展的询问者反应便显而易见,一个摊位一天可有数百名民众咨询,然而听到数十万令吉加盟金后纷纷“溜之大吉”。

他指出,数百万令吉对年轻创业家来说负担过重,10万令吉则尚在能力范围内,建议国内特许商将加盟金定于约10万令吉,以营造健康的加盟环境。

刘明坦言,目前收取10万令吉或以下加盟金的特许经营商寥寥无几。



减加盟金制造双赢

“握有10万令吉创业资金的大有人在,(对于)有远见的特许经营商,其加盟金不应定得太高,反之尽可能吸纳加盟商,因此何不减少加盟金,制造双赢局面?而非杀鸡取卵,调高加盟金。”

刘明建议特许商仿效台湾相关业者实施零加盟金或降低门槛,协助推动行业增长及国家经济发展,加速达致高收入国目标。

“消费市场比大马小的台湾,可有超过1300家加盟商的特许商,每次加盟展一摊就可吸纳30甚至上百个加盟商,反观本地拥有300家加盟商以上的特许商屈指可数。”

特许商“卖”品牌没培训

刘明说,现在的特许商纯粹在“销售”品牌,没有尽到培训的责任,且加盟金高昂,阻碍行业发展。

“特许商把招牌卖给你时,只会递一张加盟账单给你,还会每月抽取成本的5至7%,且每3年更新一次配套,加盟商得额外支付当中的附加费。”

创业资金方面,他直言不鼓励加盟商贷款,因为刚开业的盈利肯定连支付利息都不够,风险颇高。

加盟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商)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

刘明:助平凡人创业  降低加盟金可更快回本

刘明说,国内一些特许经营品牌的加盟费用过高,甚至动辄百多两百万令吉,令许多有志创业者却步,长期而言对整体行业将产生不良影响。

他指出,连锁加盟行业的出现,原本是为了帮助平凡人成功创业。若业者愿降低加盟金,把利益转移给加盟商,让他们更快回本获利,肯定有更多人会加盟,进而加速该连锁店的扩展。

刘明早前参加2018台北国际连锁加盟大展——春季展,发现台湾加盟业大部分以低门槛为方针,近来更兴起零加盟金风潮,虽然台湾景气低迷,却有大量人成为加盟商,推动行业增长及国家经济发展。

他认为,以大马国情而言,连锁店加盟费约10万令吉为恰当。

蔡家胜:在自由竞争市场,不应法律管制加盟费。

蔡家胜:回本需逾年  应给两三年缓冲期

对于加盟商一般需要超过1年时间回本,大马连锁协会会长拿督蔡家胜建议特许商给予前者2至3年缓冲期,在收费或期限上作出弹性调整。

他指出,加盟金是一家特许商的商业政策,也是其成败关键,若因加盟金过高而自断前程也是自找的,后果自负。

蔡家胜建议资金短绌的加盟创业家,向首相署中小型企业拓展中心咨询,政府为了鼓励女性创业,也备有一些拨款供女商家申请。

“诚心创业的人士必须先掌握或筹集一笔开业及后备资金,以免陷入债台高筑的漩涡,在熬过时艰后必能步上成功的康庄大道。”

谈及乡村及城市的加盟金数额差异,他指由于地段问题,店铺价格必然有差,加盟金自然不一,否则特许商难以回本。

蔡家胜及刘明皆认为,在自由竞争市场,不应对加盟费加以法律管制。

可申贷与亲友合伙  加盟金非主要考量

尽管特许经营权的加盟金额逐渐高涨,但这不足以令有意加盟的年轻人,裹足不前。

一名拥有2家特许经营权的北马业者向本报透露,从过去几年的趋势来看,年轻人一般都会相约几个友人一同入股加盟,因此投资成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换言之,加盟金额提高,一般来说不会是他们不参与的关键。

这名不愿具名的业者也说,目前政府以及一些政党也有许多基金可以申请,所以,这不足以是左右年轻人加盟特许经营的主要因素。

“一般上,要加盟的人早已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也知道加盟金额可以去到多高,所以不会是主要的考量。”

他表示,若是觉得加盟金额是一种负担,那么这些年轻人可以选择自行创立品牌。

据了解,北马一带的特许加盟金额,在5年前就已经是10万令吉(2线品牌),如今则可能已涨至15至20万令吉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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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组织促雪大臣 检讨酒吧式餐厅营业时间限制

(吉隆坡3日讯)大马购物商场管理协会、大马零售商协会,以及马来西亚连锁协会(MRCA)强调,冠病病例飙增与酒吧式餐厅营业时间无关,雪州大臣应检讨雪州相关餐厅从今天起,营业时间至晚上11时的决定。

三大组织抨击雪州大臣的指示“非常具破坏性,也不利复苏”。

这3大组织今天发表联合文告指出,当所有商店可营业至凌晨2点,雪州政府突然宣布从今天日起,所有酒吧式餐厅的营业时间不能超过晚上11时,这令人感到困惑。

“我们对冠病病例在过去两天突然飙升深表关注,各行业及企业界都支持政府采取行动减少冠病蔓延。”

3个组织认为,突然改变特定商业组别的营业时间并非是解决方案,反而经济重启后,不利于复苏、复原及生存的努力。

“晚上11时结束营业与阻止冠病传播所需采取的步骤毫无关系。”

文告指出,严格观察个人及企业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才是遏制冠病蔓延的关键。小酒吧的营业时间与冠病飙升无关。

“雪州政府的决定已干扰及破坏复苏经济的过程。”

有关组织呼吁雪州大臣紧急检讨酒吧式餐厅改变营业时间的决定,允许包括餐饮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享有相同的营业时间,避免造成进一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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