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属银行罚款非公司资金”
1MDB:追讨4亿“师出无名”

(吉隆坡1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指遭瑞士财政部充公的1亿400万瑞士法郎(约4亿3000万令吉)款项,并非该公司资金,大马无权要求瑞士退还。

相反地,这是一笔因抵触法律而必须缴付的银行罚款。



1MDB解释,这笔资金是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针对某些银行涉嫌违反瑞士法律而施加的没收利润行动,因此,该笔款项是瑞士当局对相关银行的罚款。

该公司发文告说,该笔款项目前在瑞士财政部手上,而该部长于利毛雷尔早前透露,相关银行争议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的行动,并在当地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相关银行正索偿有关的1亿400万法郎。换言之,由于有关款项并不属于1MDB,因此1MDB或大马政府都不可提出索偿。”

文告指出,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也曾表示,只有“直接受影响”的瑞士金融中介机构。可以针对相关罚款,透过法律程序提出索偿。

“1MDB早前也强调,公司并没有在此事蒙受损失。”



针对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及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医生就瑞士联邦议会动议辩论此事而致函瑞士国会议员,文告说:“这是瑞士联邦议会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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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诉讼持续逾200天 高庭首次安排周六审讯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高庭首次安排在星期六进行审讯。

此案于今早8时30分开庭,由高庭法官拿督柯林聆审此案,被告纳吉则被监狱局官员押送到法庭受审至下午。

此案于 2019 年 8 月开审,由法官柯林(现任上诉庭法官)审理,第49名控方证人,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继续出庭供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传召第50名证人

在上一次审讯期间,控方传召第50名证人,即前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出庭供证,接受控方的盘问后,高庭择定了数个周六作为审讯日期,分别是4月27日、5月4日、5月25日、6月1日、6月8日及6月15日。

截至目前,诉讼程序已持续了200多天,共有50名证人被传唤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1MDB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及时任总执行长拿督沙鲁。
 
71 岁的纳吉在1MDB案中面对4项滥权收贿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黑钱控状。

诺艾达:纳吉相信
沙地政府控制黑石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向高庭供证时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相信黑石亚洲地产伙伴公司(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是由沙地阿拉伯政府控制或拥有。

该公司被指接收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资金,再转入纳吉的个人户头。

陈金隆持有黑石公司

根据控方的开案陈词,黑石公司是由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隆所持有。

纳吉被控1MDB洗钱案今日续审。

37岁的诺艾达是控方第49名证人,也是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她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关于黑石公司和纳吉个人户头之间的交易时说,纳吉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录取口供时,向反贪会透露此事。

当旺阿兹万询问是否认同反贪会向纳吉录取口供时,纳吉指他相信黑石公司是由已故国王阿都拉领导的沙地阿拉伯政府所拥有时,诺艾达表示,是的,没错。

诺艾达也同意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期间,纳吉从未看过任何文件显示陈金隆是黑石公司持有人。

没向陈金隆录口供

她也同意纳吉不曾指示陈金隆于2012年把908万9927令吉30仙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反贪会并没有就该交易向陈金隆录取任何口供。

此前,报道指刘特佐成立这家离岸的空壳公司,并刻意取名为黑石公司,试图与另一家成熟的地产公司同名,以此鱼目混珠策谋从1MDB刮取亿万令吉的资金。

现年70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法官拿督柯林定案件于下周二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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