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狮城推翻运毒罪名
大马死囚无罪释放

(新加坡13日讯)马来西亚籍死囚命运大逆转,运毒罪名和死刑获最高法院上诉庭推翻,三司以二对一裁定男子对摩托车上藏有的毒品不知情,他极可能因头脑简单而被栽赃嫁祸,遭他人利用运毒入境新加坡。

今年32岁的被告古普杰亚(Gopu Jaya Raman)面对一项进口A级受管制毒品的罪状,控状指他在2014年3月24日晚上7时48分,骑着藏有3包毒品的摩托车,从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



被发现的毒品重量超过1351.4克,当中含有不少于46克的二醋吗啡(diamorphine,海洛因的违禁成分)。

案发时28岁的被告无业,住在柔佛新山。经6天审讯后,高庭法官前年裁定被告进口毒品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被告对罪成和刑罚都提出上诉,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和上诉庭法官郑永光组成的三司审理后,昨天发表判词,以二对一的裁决判被告上诉得直,获得无罪释放。对此裁决持异议的是郑永光法官。

根据判词,被告坚称摩托车是他向名叫甘纳斯的男子借来的,案发当天来新加坡是为了找女友庆祝他的生日。他声称不知摩托车的挡泥板下藏有毒品,在关口被搜出毒品时大感错愕,矢口否认毒品属于他。

被人栽赃嫁祸



被告透露,在前来新加坡的路途上曾接到甘纳斯的来电,要求他在入境新加坡后联络甘纳斯。当被告问为何那样做时,甘纳斯只说“收货人换了联络号码”,但没做进一步解释。

为证明自己这一次是无辜的,被告在录口供时还自招,过去两次帮甘纳斯运毒来新加坡,但他已告诉甘纳斯他不想再运毒。被告也在中央肃毒局人员面前联络甘纳斯,质问对方为何没告诉他车上有毒品。

二司在判词中指出,证据显示甘纳斯与同伙确实有运毒的意图,但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参与其中。

另外,二司认为,被告落网后与甘纳斯的谈话内容,也支持被告对毒品不知情的说法。当面对被告的质问时,甘纳斯没有否认栽赃嫁祸。在二司看来,被告有可能是因头脑简单而被利用运毒进新加坡。

代表被告的塞尔瓦拉扎律师透露,被告相信已在昨天出狱,并在今天以前遣返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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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柬埔寨免费玩? 男子身绑32包毒品回台被捕

(桃园23日讯)家住花莲的19岁连姓男子,去年11月经不起贩毒集团成员利诱,对方以免费前往柬埔寨游玩4天,回台前夕要求连男将海洛因、K他命等市价逾4千万元台币(约593万令吉)毒品绑在身上,企图闯关入境,只是他仍当场被海关查获,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罪》之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与第三级毒品等罪嫌起诉。

据桃园地检判决公告表示,连男去年11月23日依照自称“尤力斯”,基本身分不明的男子指示,当天即搭机前往柬埔寨金边市,入住指定套房后展开当地旅游,且全程免费,直等“尤力斯”于26日抵达碰面,接着“尤力斯”将31包海洛因及1包K他命分别以胶带缠绕在连男身上,并说明入境后随即搭车前往新北市林口区公园路的“QK汽车旅馆”交货,届时会有运毒集团成员接手,连男也能领取报酬。

不过连男26日搭乘长荣班机BR266班机返台,于晚上6时抵达后,在桃园国际机场第二航厦接受入境查验时,当场遭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人员拦检查获,除查扣总计市值逾4千万台币的31包(毛重5111.15公克)海洛因及1包毛重13.68公克K他命外,连男的手机也被扣。

而检方事后侦结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罪》之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与第三级毒品等罪嫌起诉,不过由于桃检复讯时,连男在警询及检方侦讯中皆坦承不讳,也将相关资讯交代清楚,检方另于起诉书中为他求情,依法减轻其刑。

新闻来源: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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