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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两年未获准证
9“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取消

(莎阿南7日讯)“我的雪兰莪房屋”房屋发展独立委员会基于发展商无法在两年内取得发展准证,因此同意取消9项相关房屋计划的发展。

有关委员会昨天就上述事件召开会议,并由主席兼掌管雪州房屋、建筑管理及城市生活事务的高级行政议员依斯干达主持下,作出上述决定。



他较后发文告指出,这些房屋计划是于2014年至2016年之间在雪州行政议会获准进行,但发展商无法在相关批准计划日期的两年内取得发展准证,因此该委员会同意取消相关发展计划。

他说,这些房屋计划分别有3项计划在加影兴建、2项在士拉央、梳邦再也、莎阿南、安邦再也及巴生则各有一项。

密切监督获准发展计划

“取消上述可负担房屋的决定,将会在行政议会上核准。”

他强调,雪州政府经常监督获准发展的计划,一旦发现延误,会对发展商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



他说,在国阵时期,可负担房屋往往在最后才兴建,甚至建不起来,但在目前雪州,发展商不能在工程最后阶段才兴建“我的雪兰莪”可负担房屋,而是必须率先或同时和其他价位的房屋工程一起进行。

“尽管如此,雪州政府也把发展商面对的问题纳入考量,这包括土地、法律、斜坡等问题。”

监督技术委会确保计划顺利

依斯干达指出,雪州政府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即“我的雪兰莪”可负担房屋计划监督技术委员会,以监督相关房屋计划的进行。

他说,这个特委会成员包括雪州房屋与地产局(LPHS)、雪州房屋、建筑管理及城市生活事务处代表、雪州土地与矿物局代表、相关土地局及地方政府代表。

他说,此特委会主要功能是(一)监督申请发展准证、建筑蓝图及发展商申请项目广告的程序、(二)造访相关发展计划的工地、(三)解决相关发展计划的问题,包括和国家能源公司、英达丽水公司及雪州水务协调、(四)向“我的雪兰莪”房屋独立委员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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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建50万可负担屋目标 房政部:逾半完成或在建

(吉隆坡25日讯)截至去年9月30日,国内共有27万4258间可负担房屋(RMM)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表示,根据第12大马计划下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目前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的房屋数量占54.8%。

她指出,为了确保实现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政府已推出各种住房计划,包括人民房屋计划(PPR)、人民亲善房屋(RMR)计划、国家房屋公司(SPNB)计划和一马人民房屋计划(PR1MA)。

艾曼阿蒂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上,针对伊党古邦阁亮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询问增建可负担房屋的成果,尤其是在郊区地带的情况时,如是作答。

艾曼阿蒂拉表示,房政部一直在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以便与州政府或私人屋业发展商合作建设新得可负担房屋项目。

她说,除了房政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参与建设可负担房屋,包括乡区及直辖区发展部和属下的登嘉楼中区发展局(KETENGAH)、东南镇发展机构(KEJORA),以及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

她指出,在州际层面,各州政府也通过各自的可负担房屋计划为人民提供住房,并各别以相关州属的目标群体和住房需求来制定最合适的房屋建设计划。

“政府也通过向参与建房的私人屋业发展商开提供激励措施,来推动国内的可负担房屋建设与发展。”

她承诺,房政部将继续积极通过实施各种举措,以确保每个国人都能获得优质且可负担得起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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