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去年10%雇主没呈E表格
3月杪前没交罚2万

阿都马纳:每名雇主必须在每一年的3月31日前,提交E表格给内陆税收局。

(吉隆坡6日讯)内陆税收局副总执行长(法规)阿都马纳表示,那些未呈交E表格的雇主,将会被罚款;去年,全国共有的10%雇主并无呈交E表格。

根据内陆税收局的资料,2016年共有8万9623名雇主因无法呈交E表格而被罚款;2015年,则有8万8751名雇主因无法呈交E表格而被罚款;在2014年,就有8万1969名雇主被罚款。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条文,那些无法呈交E以及CP8D表格给内陆税收局,并且无法为雇员提供EA表格的雇主,将会被内陆税收局罚款,最少200令吉以及最多2万令吉。

阿都马纳说,每名雇主必须在每一年的3月31日前,提交E表格给内陆税收局。

本月6日起至3月28日,内陆税收局与大马雇主联合会将会在全国各地12个地点举办税务研讨会。

这些城市包括吉隆坡、亚庇、瓜拉登嘉楼、美里、槟城、古晋、芙蓉、亚罗士打、新山、怡保、莎阿南,以及关丹。

阿都马纳说,这是该局与大马雇主联合会连续第9年联合举办税务研讨会;这个年度税务教育计划的宗旨是为大众,尤其是雇主,提供与所得税课题有关的最新消息。



此外,这也是该局想要让大众更了解大马所得税条例,并让雇主更了解在所得税管理所扮演的角色与责任。

阿都马纳今日出席“2018年内陆税收局——大马雇主联合会研讨会”开幕礼后,对媒体这么表示。

出席者还包括大马雇主联合会副主席詹道伟。

严惩逃税者与企业

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沙宾沙米达表示,该局今年将严厉对付那些涉嫌逃税的个人与企业。

沙宾沙米达说:“我们认真看待此事,因为这将威胁我国的税务收入,并为国内的潜在投资者带来负面影响。”

他表示,该局今年将继续举办税务教育与税务醒觉活动;目的是为了提供大众与税务修改条例有关的最新消息,同时也协助纳税人轻易履行纳税义务。

沙宾沙米达在“2018年内陆税收局-大马雇主联合会研讨会”开幕礼,如此表示。

由于未克出席,其讲词由副总执行长(法规)阿都马纳代读。

产假增成本雇主难为

大马雇主联合会主席丹斯里阿兹曼沙也表示,全球经济不景气与营运成本不断增加,2017年对雇主而言,是充满挑战的一年。

阿兹曼沙说: “对我国来说, 石油收入减少、原产品价格下跌、通货膨胀高企,以及令吉贬值,这些都让雇主难以生存。”

他表示,这当中包括首相在财政预算案时提到把员工产假从原本的60天,延长至90天。

大马雇主目前必须让员工在产下首5名孩子时,给予60天产假,涉及的产假成本每年约14亿9500万令吉。

若产假增加至90天,雇主每年将额外承担7亿470万令吉成本开销,同时也需承担约7亿470万令吉的补假成本,换言之,每年的成本开销将增加15亿令吉。

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外劳人头税需也由雇主承担。

“这让雇主更难做生意,因为随着这项宣布,这将导致他们损失30至40亿令吉的营运资本。

“以上的这些因素导致雇主必须加强营运成本管理,包括裁员,而一些雇主减少依赖人工,引进新科技设备与技术。”

他说,多年来,该会一直都呼吁政府全面检讨已过时的劳工法令。除了检讨法令,当局有必要制定能提供人力资源管理伸缩性的政策。

阿兹曼沙因未克出席,由詹道伟代表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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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沈志强:雇员可申请弹性工作 雇主需60天回复是否批准

(吉隆坡17日讯)随着弹性工作安排的趋势越加普遍,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表明,1955年雇佣法令允许雇员向雇主申请弹性工作安排,雇主需于60天内回复是否批准申请,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新加坡政府昨日宣布,该国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G-FWAR)将于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规定所有企业须通过适当流程评估雇员的弹性工作安排要求。

该国规定,对于雇员正式提出的弹性工作安排申请,雇主应根据业务需求给予考虑,并在两个月内书面答复是否批准,若拒绝则须说明理由。

对于大马的情况,沈志强透过社交媒体X上载一张有关1955年雇佣法令条文的截图,并指在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条文和60Q条文下,员工可以向雇主申请更改工作时间、天数和工作地点。

根据该法令第60Q(1)条文,有这需求的雇员必须向雇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雇主决定。

该法令第60Q(2)条文则表明,雇主需在员工提出申请的60天内给予回复;第60Q(3)条文提及雇主需书面回复雇员是否批准其申请,若不批准则必须给予理由。

沈志强强调,人力资源部会一直探讨和改进劳工政策及条规,透过保障员工福利、技能和生产力等,进一步提高国家经济的竞争力。

新加坡政府推动
对赴新工作大马人是福音

一般认为,新加坡政府推动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对有意到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而言也是福音,因弹性工作安排有助节省员工的时间,进一步缓解大马人到该国工作的通勤压力。

新加坡人力部昨日发文告宣布,该国政府已接受由劳资政协作三方联合设立的工作组,就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所提出的所有10项建议。

这套指导原则旨在把申请和批复弹性工作安排要求的程序规范化,便于雇员提出有关请求。它没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决定权在于雇主。

根据报道,该新的指导原则将取代现有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标准,及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参考原则。其不同之处在于从鼓励雇主自愿落实弹性工作安排,转为强制企业须有内部程序,允许雇员提出有关要求。

新加坡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表明,新推出的弹性工作安排指南,能解决新加坡劳动力市场趋紧和劳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并让当地企业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

颜晓芳说,弹性工作安排不只是在家办公,也包括弹性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量,新的指导原则将帮助该国雇主和雇员厘清相关概念,也鼓励双方相互体谅。该指导原则适用于新加坡所有雇主,包括中小企业及所有试用期届满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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