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涉嫌86万失信案
前执行员不认罪

被告用黑色大衣遮脸,躲避镜头。

(新山3日讯)物流运输公司前执行人员被指涉嫌一项86万4000令吉失信案,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3项控状,皆否认有罪。

被告是63岁的陈福庆(译音),之前在巴西古当克鲁里12路的一家私人有限公司任职,昨日上午10时45分到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协助调查时,当场被捕。



被告今午在新山地庭面控3项罪名,均触犯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或罚款。

控状分别指被告在2009年2月27日,滥用权力及动用公款,作为缴付港口货柜转运服务或一般运输业称为调车作业。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第一次失信是于上述日期在公司批准发出一张28万8000令吉的公司支票,以作为另一家物流公司于12个月内在三个地点提供调车作业服务的费用。

被告被指在案发时知晓其公司无需负责缴付任何费用,接着他被指于2010年2月28日,以及2012年5月11日,再度犯下同样的罪行。

本案主控官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卡兹林,他建议法官让被告以20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法庭扣押被告的护照。



被告律师苏凯米在求情时说,被告目前已退休,不在有关物流运输公司工作,而是协助友人及每月获3000令吉收入,妻子又无业及还有两个亲戚孩子及本身的继子要照顾,希望减少至5万令吉保释金。

法官弗兹最终允准被告以15万令吉保释外出,并扣押被告护照。案件定于2月27日过堂。

反应

 

要闻

索贿滥用公款逾千万 商人控3欺骗3失信罪

(北海29日讯)商人涉嫌三度欺骗某家公司董事,声称可以协助摆平关税局调查工作,前后索取1293万令吉贿款,随后更以公司董事名义滥用240万令吉款项。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3项欺骗及3项失信罪,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陈英良(译音)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演至5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晚上约11时40分,在大山脚的一个住家,欺骗Global Tobacco Manufacturer(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被告声称关税局将突击该公司,且将充公和查封该公司现金,并将援引2001年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该公司的税务。

称可助解决查税问题

被告声称,可以协助解决此事,而对方也缴付126万4860令吉现金。

第二个控状,则是被告在第二日(2019年4月12日),在马章武莫的一个单位内,再度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避免关税局冻结期户头,并解决该公司雪茄的相关税务,这也导致对方从同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间,分6次汇款673万4000令吉给被告。

第3欺骗控状则指被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间,在马章武莫的同一个单位涉嫌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解决一宗涉及国安法(Sosma)的案件,导致对方在同年9月19日及10月31日汇款,将300万令吉汇入其户头。

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失信罪方面,首个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下,在马章武莫武吉茶的某单位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购置一块地,并批准180万令吉汇入某个户头。

第2项及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0月3日,在同个地点,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分别滥用公司30万令吉(共计60万令吉)。

以上3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6个月,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娜以涉及金额超过1200万令吉为由,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辩护律师雷尔则以被告在2021年曾在北海法庭面对类似的控状,并已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且被查案官通知今日出庭面控后,也按时出庭等理由,要求法庭允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尽快进入审讯程序,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诺艾妮聆听辩护律师的陈述后,谕令被告以上述总额保外及条件候审。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