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文明倒退/陈仁杰

吉兰丹州议会一致通过修正2002年回教刑事程序法,允许公开鞭刑。在修正355法案尚未有定夺之际,丹州政府已迫不及待地在丹州实施回刑法。



根据丹州行政议员莫哈末纳苏鲁丁的谈话,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州政府修正该法案。

原来,公开鞭刑这源自于中世纪黑暗时期践踏人性尊严的产物,居然是一个跟上潮流的刑罚。

在众目睽睽之下执行鞭刑等于践踏人权,不仅是肉体的责罚,更是精神的折磨。就算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他也应该享有基本人权。因此,一个文明的社会绝对不能容许这属于远古时代的产物重现。

刑罚将成为直播秀

开始时,受刑者画面或许能够起着阻吓的作用,但久而久之民众就会习以为常,并对类似暴力事件投以冷眼旁观的态度,最终赔上了社会一颗悲天悯人的心。



再者,科技的发达,人手一机也势必让每一场刑罚成为直播秀,让受刑者背上一辈子的污名。职是之故,公开鞭刑不仅不能教育民众,反而带来了各种弊端。

让人费解的是,马来西亚正在努力地往晋升先进国的方向迈进。政府这边厢在招揽外资,以提升国内经济一事上不遗余力,另一边厢却默许纵容种种不合时宜的宗教法令。若让这不人道的刑罚在大马出现,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印象势必趋向负面,外资将因此却步。试问谁愿意在一个价值观逐渐向极端靠近的国家投资?

加剧多元社会分裂

丹州政府一意孤行的推行回刑法,把联邦宪法抛诸脑后,也不顾非回教徒感受,这不仅让文明大倒退,也将加剧大马这多元化社会的对峙与分裂。

事实上,国内大多数年轻的巫裔都秉持着开明中庸态度,乐于与他族一同维护大马的多元性质,携手共创一个和谐安稳的社会。

只是,国内仍然有许多脑袋偏激,心智停留在蛮荒年代的政客,他们为了达成自己的隐议程,不惜破坏国民团结,摧毁社会和谐。

总而言之,公开鞭刑这不合时宜的刑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请把它留在远古时代,别带来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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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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