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美司法部称拥双重国籍
黄伟益促查刘特佐

黄伟益要求国家登记局调查刘特佐是否真的拥有双重国籍。

(槟城21日讯)民主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要求内政部、国民登记局及移民局,彻查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是否拥有双重国籍。

他今日前往国民登记局槟城分局呈交要求调查信函前召开记者会说,根据美国司法部入禀法庭的充公诉状提及,根据掌握的情报和线索显示,刘特佐拥有双重国籍,即马来西亚护照及圣基茨和尼维斯(Saint Kitts and Nervis)护照,且诉状也指在一封日期2010年3月19日的Good Star公司信笺中,其签名与刘特佐在大马护照及圣基茨和尼维斯护照上的签名相似。



国会上续追究

黄伟益表示,他希望登记局及移民局能调查此事,若属实,就必须援引联邦宪法第24(2)条文取消刘特佐的公民地位。

他说,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早前在国会给予公正党柯拉娜再也区国会议员黄基全的书面答覆表示,若发现一个人持有双重国籍,政府可随时褫夺其公民地位。

他说,刘特佐要嘛就做回我国的公民,并面对司法制裁;否则,政府就应该永远不接受及承认刘特佐为我国公民。

他表示,将会在7月24日起召开的国会会议上继续追究此事,要内政部长亲自回答,为何刘特佐能享有特权。



记者会后,黄伟益在政治秘书赵德源、行动党社青团槟州宣传秘书王宇航及秘书陈劲达的陪同下,递交信函予该分局,由分局助理官员三苏接领。

反应

 

要闻

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