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ultimedia Entertainment私人有限公司是我国其中一间最大型,专门从事版权代理的公司,涵盖免费电视、付费电视、卫星电视、网络电视、电影,乃至周边娱乐商品。举凡任何与内容版权相关的产业,皆是公司的主要业务。
创办人拿督林文祥的创业路,犹如他经营的版权生意,以内容取胜。只要版权内容好,放诸任何媒介都可大卖;只要务实肯努力,在任何的创业舞台都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Multimedia Entertainment私人有限公司其中一个主要的电视台版权代理是家喻户晓的香港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无线电视,TVBI),旗下其他版权还有台湾、中国及欧美电视台与电影公司,每年平均为我国免费与付费卫星电视台,提供约4000个小时的电视与电影节目。
他的版权代理业务和版图已横跨整个东南亚,甚至已延伸至澳洲。目前公司主要顾客包括ASTRO、马来西亚广播电视(RTM),以及NTV7等国内主要电视台,其中公司总代理的无线电视台(TVB)在ASTRO设有12个频道。

启动网络电视计划
网络电视是未来娱乐趋势,由DVD租赁店发展至现时全球最大、拥8100万订户的网络电视Netflix,便是转型成功的例子。
林文祥版权、片源充足,為了追上全球化的观影趋势,计划于年底启动网络电视计划,将影音、电影院及电视台搬进每一戶家庭,为观众随时随地提供优质节目。
从其进军电影业,与ASTRO合作投资拍摄《一路有你》及《OLA BOLA》等多部卖座及具口碑的本地电影便可得知,多年前他便有了盘算,从传统模式接轨至新趋势。

休学赚钱帮补家计
当初在滨海区南北两地跑,由低做起,林文祥的版权事业王国,就在他走过的一步一脚印,烈日奔波挥汗下,从一个电视台、一个电影公司,慢慢包揽至更多电视台、电影公司的戏剧、电影,就此建造其在我国稳固的版权代理地位。
吃苦不一定有大成就,但肯吃苦,肯定比不吃曾过苦的人,更能从中懂得体会生活的艰辛。
出生于雪州万津,三四岁随父母迁居班达马兰新村,父亲是德士司机,母亲卖经济饭,在巴生兴华中学完成初中教育。拿督林文祥对自己的出身,毫不感到彆扭,反而落落大方。之后,他选择在外修读电子科。
有一天,他在外用餐,瞥见了此生难忘的一幕。“我还记得津津有味地吃着大鸡腿,抬头一望,看到妈妈一只脚跨出窗外,抹着办公室单位的窗口,心里很难过,立即告诉一旁的同学,我不读书了!”
见到母亲陈茅贵英从事清洁工作的一幕,令他当下决定休学赚钱,帮补家计。
版权业龙蛇混杂
从挨家挨户的销售员,到货仓管理员,林文祥在朋友介绍下进入启蒙和改变他一生的工作,从事录影带销售。
林文祥形容初入版权业,整个业界犹如电视剧《上海滩》,同行明争暗斗,以大欺小,打压垄断,正版商还要与翻版斗个你死我活。
“刚出来做录影带区代理时,这个行业龙蛇混杂,除了面对行家的竞争外,还要和翻版商斗智斗勇。”
尤其是在录影带开始转换为影音光碟(VCD)两三年期间,由于代理所有的版权合约都是录影带版权,当VCD一下子盛行时,翻版商大量拷贝生产翻版碟,在这段交替期,根本没有法律约束翻版商的侵权行为。
“在无计可施下,我们拥有版权的正版碟也要卖翻版价,才能与翻版商竞争。”
内容版权是实质资产
由于不懂得版权,许多人不了解林文祥的企业,到底是什么性质,在做些什么。
“很多人都说是我卖VCD的,让我啼笑皆非,我专门从事版权代理,内容版权才是整个娱乐影视业的实质资产。”
他举例一旦买下一个电视台或一部剧的所有版权(All rights reserved),意即电视、电影、卫星电视、网络电视、周边商品,以及未来任何的新形式媒介,皆归他所有。这部戏或这个台,便成为一门独家生意。
“录影带、影音光碟、数码光碟,还是镭射光碟,甚至免费电视台或付费卫星电视台,这些都是传播内容的媒介。我只要拥有这个内容的版权,便拥有这部内容的全国市场,所有电视台都须和我签版权,掌控权在我手里。简单来说,版权就是一部戏。我不介意你用任何媒介看戏,可以是录影带、VCD、DVD、电视台,甚至电视盒或一个荧幕,这些都只是一个媒介平台。没有内容,电视只有color bar,电视台也不能卖配套、卖广告赚钱。”
不会被淘汰乐意花钱购版权
拥有内容版权,让林文祥可以在所有媒介通行无阻,不会被时代所淘汰。
“所以,我很乐意花数百万,甚至几千万购买版权,但绝不会用同样的资金投资器材,因为任何的器材和媒介,终有被淘汰的一天。”
林文祥在25岁取得区代理,28岁便攻下全国代理,30多岁所取得的版权代理已横跨整个东南亚,甚至延伸至澳洲。
获得多个电视台与电影的全国总代理后,林文祥在30岁成功赚取人生第一桶金100万令吉。
超越公司业绩目标
“我自认不算成功,比起那些大富豪,还差得很远,但欣慰的是凭着自己的努力,总算有取得一些小成就。”
担任录影带销售员期间,林文祥每天6粒面包和一瓶水打天下,遇过佣金被剥削及不合理业绩奖励制度,他都一一克服,总是超越公司定下的业绩目标。
“我还记得打工时,第一年原本的业绩目标是2万令吉,我做了2万8000令吉;第二年,一下子调高至4万令吉,我二话不说,更勤劳跑动,因为达标才能有佣金,那年的业绩是5万6000令吉。”
第三年,老板很不合理地把业绩目标调高至9万令吉,但林文祥做出了12万令吉的业绩。第四年,他选择辞职出来创业。
银会筹集创业资本
自立门户的林文祥通过银会筹集创业资本购买版权,最初只代理一个电视台,难与大代理商硬碰,常受到打压,因此资金周转常须靠支票套现。
“做人最重要有信用,创业初期,常会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必须用支票套现,但我一定确保所有开出去的支票都能兑现。”
“坚持”往前冲动力
30岁赚了第一桶金后,林文祥在33岁才把妻子娶过门。目前妻子拿汀陈美慧是他事业上的得力助手,弟弟也加入他公司帮忙打理业务,让林文祥能有更多时间为公司筹划未来的发展,同时进军产业发展与投资领域。
林文祥说,与其妒忌别人,不如做别人妒忌的人。而“坚持”这两个字,是他往前冲的动力。
“我不认命,不甘愿就这样平庸、得过且过地过一生;只有先改变自己的态度,才能改变人生的高度。”
靠着坚持,林文祥以勤补拙,不断学习,他深谙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发展不进则退。
“电视电影的媒介一直在变,版权商也要转变,必须要了解市场的需求,与时并进,懂得包装才能获得大公司授予版权。”

严厉打击盗版电视盒
网络电视是未来娱乐趋势,林文祥将在年底启动网络电视计划,同时严厉打击目前充斥市场的盗版电视盒。
“这些电视盒公司已侵犯了版权,希望在公司正式进军网络电视领域时,一并将整个网络电视作业正规化、合法化。”
他表示,一般大制作节目的成本都是天文数字,代理商购买版权也花费不菲,政府必须严厉监管盗版电视盒。
他举例,一部90多集的中国长篇连续剧的所有版权费,可以超过500万令吉。
“如果现有媒介不与时并进,便是浪费内容版权商的资源,我们必须主动出击,找出新时代的媒介填补上去;否则当网络电视盗版成风后,现有媒介肯定将萎缩和没落,届时岂不是坐以待毙?”
共享资源达双赢
他透露其网络电视计划将与其他公司合作,共享资源,多管齐下开发市场,加速拓展的速度。
“这种合作方式,可以减少竞争对手,同时可以共享顾客平台,而我掌控版权,推行网络电视,事半功倍。商场上,讲求的是双赢,而非恶性竞争。”
当有了更多与更大的媒介和用户,林文祥将拥有更多的谈判筹码,可与更多电视电影大公司洽商版权,开拓更大的区域市场。
个人简历:
姓名: 林文祥
封勋:拿督(国家元首封赐PANGLIMA JASA NEGARA)
年龄:48岁
出生地:雪兰莪万津
公司名称/职称:Multimedia Entertainment Sdn Bhd集团董事经理
学历: 班达马兰华小A校毕业 兴华中学初中教育
职场资历: 缝纫机销售员、货仓管理员、录影带销售员
创业经历: 多家电视台与电影公司版权区代理、全国总代理、东南亚总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