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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重工前总执行长控洗黑钱

诺巴里姆纳维昨日在两间法庭被控。

(布城2日讯)朝圣基金局子公司——TH重工(THHE)前总执行长拿督诺巴里姆纳维,今日分别在大使路法庭及莎阿南法庭被控5项涉及257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

被告不认罪,两间法庭的保释金总额为10万令吉。



被告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条文(1)节(a)项,若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五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51岁,在吉隆坡地庭,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13年6月27日下午2时至4时之间,在孟沙UOA大厦的THHE Fabricators 私人有限公司,进行来自Coral Intoil 公司董事拉吉莫哈末的43万令的的洗黑钱活动。

移交大使路法庭联审

次控状指被告于同年11月1日下午3时至4时,在满家乐山庄一间餐厅,涉及来自 RL Offshore 公司董事的57万令吉洗黑钱活动。

地庭法官玛蒂哈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并将案件定在本月15日过堂。



另一方面,在莎阿南法庭,被告面对3项控状,涉及157万令吉的洗黑钱活动。

被告被控于2013年9月11日,在八打灵再也Oasis Square一家餐厅,进行来自Bicara Sepaka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慕哈斯米的40万、57万及60万现金的洗黑钱活动。

法官阿斯马迪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及批准控方申请,将案件移交到大使路法庭进行联审。大马反贪污委员副检察司海卡为主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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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涉洗黑钱 主妇被骗40万

(新山24日讯)家庭主妇接“警方电话”,误以为自己牵涉进洗黑钱活动,于是随即付40万令吉想“结案”,最后才知接的是诈骗电话。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助理总监昨日发文告指出,事主是一名46岁的妇女,她在上个月6日接获一通来电,对方自称是一名快递公司职员,指其公司接收到属于事主的可疑包裹。

“接着,对方将电话转给一名自称是警员的男子接听,男子告诉事主,她涉及洗黑钱活动,若不处理就会被逮捕。”

峇维尔星表示,男子当时向事主献议,只要付款就能“结案”,事主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指示汇款至4个不同的银行户头,总计40万令吉。

“之后,事主惊觉上当,才到警局报案。”

他说,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鞭笞和罚款。

对此,峇维尔星呼吁民众提高警惕,应通过商业罪案调查组的社交媒体获取与诈骗案有关的最新咨询,以免成为诈骗案的受害者。

他说,若民众怀疑自己坠入诈骗陷阱,可致电国家诈骗回应中心(NSRC)热线997,以阻止嫌犯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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