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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将入禀仲裁庭追讨
40%居民欠60万管理费

亚沙再也组屋有高达40%的住户没有缴交管理费。

(芙蓉21日讯)亚沙再也组屋有40%的居民欠下高达60万令吉的管理费,因此管理委员会将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入禀消费人仲裁庭追讨这笔欠款。

该组屋管理委员会秘书莫哈末洛北指出,上述的欠款已累积很久,因此对于没有缴交管理费的住户,每隔2个月会发出追讨信,在发出三封信后,若住户还是没有缴还,就通过协助建筑物委员会(COB)入禀消费人仲裁庭。



没缴管理费可被控

他是于今日该组屋举行大扫除运动后,在记者会上表示。

出席者有芙蓉市议会主席拿督阿都哈林、芙蓉市议员叶小瑂、新闻官何国耀、管理委员会主席萧雅玉及法律顾问李光宝。

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下,分层地契住户没有缴交管理费是一种罪行,一旦被控上庭及罪名成立,可以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坐牢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亚沙再也组屋有8幢组屋,共有500个单位,有约2000名居民。



萧雅玉说,每户居民每年的地税是14令吉14仙,而每月的管理费是22令吉,可是却只有60%居民缴付。

萧雅玉(右三)把组屋所面对的问题向阿都哈林(中)反映,右起叶小瑂及李光宝,左三为何国耀。

居民可查阅账目

她说,其实管委会也让欠下管理费的居民分期付款摊还。

法律顾问李光宝表示,管委会的账目是委任外面的会计公司进行,因此居民可以查阅有关的账目。

阿都哈林:可申请一马维修基金

拿督阿都哈林指出,由于该组屋已有分层地契,因此整个范围是属于管委会管辖及负责,不过,维修实施方面,可以向一马维修基金申请拨款,只要存款内有总维修费的10%,即可向中央政府申请拨款。

他说,该组屋目前已有通过芙蓉市议会申请148万令吉的费用作为维修道路、沟渠、髹漆、屋瓦及设施等,而该会将会继续跟进。 

他也促请组屋居民合作及准时缴交管理费,毕竟管理层是吃力不讨好的义务工作。

粪便流入沟没处理居民或通过仲裁庭解决

亚沙再也G座组屋排污系统损坏已超过10年,4楼的粪便直通底层沟渠,使到沟渠内出现粪便及粪水,可是却不获管委会维修,因此居民可能会通过消费人仲裁庭解决。

陈礼基:准时缴管理费

居住在当地已超过10年的陈礼基(66岁)表示,在几年前已经致函森州大臣及芙蓉市议会投诉上述事件,而在英达丽水公司检查后,发现有关毁坏的范围是属于私人范围,因此必须由管委会维修。

他说,管委会却基于并不是每个住户有缴付管理费而没有维修。在当地拥有3间组屋单位的他说,每月都准时缴付管理费,因此对于拖至10年还未维修感到不满,所以会在近期入禀消费人仲裁庭,以争取公道。

他说,4楼有8个单位,而这些单位的粪便及粪水都是直通到沟渠,因此也引起底层居民的不满,因为臭气熏天,可是却不能有任何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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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毋需重设公务员仲裁庭 首席秘书:现有条规已够

(瓜拉登嘉楼9日讯)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认为,政府没有必要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庭,所有有关公务员事项或课题可以参考公务员条规,它涵盖服务与管理的各个方面。

他说,若有任何相关行动、争议或课题也可以参考现有的通令。

“我们没有必要重设公务员仲裁庭。现有的纪律委员会已足够。

“公共服务通令也足够。任何行动或任何相关事项可以参考通令。”

他今日在登州教育局教育转型领袖推介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职工会建议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一事,这么说。

政府曾根据1977年公共服务仲裁庭法令设立公务员仲裁庭,但在2000年1月1日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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