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砂华裔选民情归何处?/林元情

选委会敲定5月7日为第11届砂州选举投票的黄道吉日。

自砂州首长阿德南宣布在4月11日解散州议会后,政治与时事分析家都一致认同,由阿德南领军的砂州国阵将毫无悬念得到砂州土著与马来选民的全力支持,重新掌政甚至可以超过三分二的多数议席,牢控砂州政权。



在这场州议会选举中,阿德南虽然可以稳坐钓鱼船,然而,相信阿德南对上届由前首长“白毛”领军的国阵,在州选举中失去大多数华人选票而耿耿于怀,所以,自他从“白毛”手中接过砂州首长一职后,除了致力向中央政府手中争回砂州应得的权益外,更频频向华社示好,包括宣布承认统考文凭、增加独中与华小的拨款、肯定砂州华裔非外来者的地位、宣布英文为砂州第二官方语文等等,以期协助国阵人联党以及从人联党分裂出来的联民党(领袖退党以砂州国阵直属候选人身分上阵);赢回华裔选民的支持,这与5·05大选之前,首相纳吉频频向华社示好,以期赢回华裔选民的情况并没有两样。

只是,砂州华裔选民会不会让在5·05大选时,国阵分派的糖果照拿,票却投给民联的候选人的历史重演?这是值得令人关注的。

砂州华人福利胜西马

事实上,对阿德南来说,在这一届的砂州选举中,即使是州内华裔选民铁了心,不回心转意支持国阵候选人,也动摇不了他的首长宝座,在尤其是在砂州选区重新划分后,从原有的71个增加到82个,而以华裔选民占多数的选区只有区区16个,别说三分之一,甚至连四分之一的门槛也达不到,所以,在这种形势比人强的局势之下,假如砂州华裔选民还不能审时度势,在漂亮的口号与现实的发展权益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辜负了阿德南上任以来对砂州权益的极力维护与拉拢华社的好意,届时,没有人可以保证,在下来的5年里,阿德南还有没有那种耐性来向华社示好?

不要忘了,5·05华裔选民拒绝了纳吉,换来的是纳吉在重新掌政后,第一时间宣布另一项完全将非土著排除在外,纯粹扶持土著的经济政策。



无可否认的,面对丑闻缠身的首相及由他所领导的中央政府与国阵,其形象与公信力,在华裔社群中已降至冰点,所以,要想华裔选民回心转意将手中一票投给国阵的候选人,相信没有想象中容易。

不过,有一点砂州华裔选民必须明白的,就是今天砂州华裔所享有的,所拥有的都是西马华人与非回教徒社会梦寐以求的。

除了阿德南率先宣布承认统考文凭外,砂州商业广告牌没有规定中文字体的大小与道路指示牌与街道名称显眼的中文字,非回教徒可公开使用阿拉字眼,行政体系与商业场所没有所谓的清真与非清真的宗教条例与限制,英文被列为第二官方语文等等,这些都是在砂州国阵执政与公平及开明施政之下为州民带来的福利,并非反对党所争取到的。

面对现实或自我放逐

5·05民联喊出“改朝换代”的投票结果,造成过后西马到处浮现极端种族主义分子目无法纪到处破坏社会秩序,演变成后来的刘蝶广场与红衫军与茨厂街事件,以及行政体系以及商业广场越来越强烈的宗教意识,这种“偷鸡不着蚀把米”的宭境,并非砂州华人所能领略甚至体会到的。

而人联党与联民党能否为了维护砂州政府的开明政策,暂且放下歧见,对砂州华裔选民的投票取向,深具决定性的作用。

砂州华裔选民必须在本届州选举中,在口号与现实权益中做出明智抉择,要和首长阿德南并肩作战,一同维护砂州及州内华裔的权益,还是选择自我放逐在权力主流之外,让当权者主宰华裔的未来,尤有进者,不管本届砂州选举最终结果如何,都不能动摇或改变中央政府的执政权力,所以砂州华裔选民必须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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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猫王”招祸 签不签都死/林元情

8月24日,是劳勿超过万亩猫山王榴梿小园主面对生死关头,进退两难的“大日子”!因为这一天,彭亨州政府将在所谓的劳勿“非法”猫山王种植地入口处设立哨站,禁止没有准证的榴梿园主进入他们的榴梿园。

有关“非法”榴梿园已被彭亨州政府批给某个大财团,园主必须和有关大财团签定一纸被园主指为“卖身契”的合约,方可进入他们的榴梿园。

虽然当地已有111名农民成立“抢救猫山王联盟”,并于21日下午入禀高庭申请庭令,阻止政府在8·24禁止农民进入榴梿园,但结果如何,还得等高庭裁决。

根据事态发展,农民不和财团签约是有原因的。

合约条款奴役百姓

(1)几十年来,有关农民不间断地向州政府和土地局申请合法化种植地,但都不获批准。

既然政府现在可将有关土地批给大财团收租,那为何不把有关土地批给农民,由政府直接向农民收取地税或租金,那就不会引起农民反弹嘛!

(2)在有关财团所公布的合约中,清楚列明几项不是现代人所能想出来的合约条款,包括签约者必须每年缴付每亩6000令吉地税(园主说州政府只向榴梿种植地收取每亩50令吉地税)、园主须保证每年向有关财团上缴2000公斤榴梿(农产品并非制造品,要生产多少就有多少,谁可保证农作物每年每季都保持同样产量)、有关财团将以每公斤30令吉向园主收购猫山王(园主说目前市价每公斤45令吉)、园主不能自由买卖园里生产的榴梿(我国不是实行自由买卖的市场经济吗?)、不能囤积园里的果实、包括禁止拿回家给亲友享用(我种的农产品不能拿回家和亲友共享,这还有天理吗?)、要进入自己的园地也要申请通行证(我国何时订下这条法律条文?)、在园主年老体衰时,须放弃有关园地,还必须面对赔偿风险(我连做与不做的人权都没有吗?)……

这样的合约条款谁敢、谁愿意签?在今天这个讲人权,讲法律的新时代,竟有这种封建奴隶时代的合约条款来奴役平民百姓,请问置国家法律于何境地?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有关榴梿园地已存在了几十年,有关园主也从不间断地向州政府和土地局申请将园地合法化,却都被拒绝。

虽然如此,耕农们还是锲而不舍悉心栽种榴梿,将原本藉藉无名的猫山王改良至举世闻名,众人所爱的名种榴梿,更想出各种创意点子,将劳勿猫山王榴梿芭发展成生态旅游区,吸引国内外游客慕名品尝本地水果。

事实上,彭亨州政府原本可以从农民多年的努力与心血中取得共存共荣的灵感,将这种概念推广到彭亨州广袤的土地上,在互惠互利的施政方针下,大事发展彭亨州的农业与生态旅游业,缔造安居乐业的环境,提升各族收入,并从中赚取不菲的外汇与旅游税收,这不正是国家、政府、人民和政治领袖所期望的吗?

盼彭政府当解铃人

然而,令人失望与愤愤不平的是,彭亨州政府却反其道而行,在未和农民商讨下,就一纸公文将农民多年的心血,双手奉给一个对猫山王榴梿种植、生产、管理各方面都不曾付出过、不曾参与过、毫无关系的大财团,岂能令人信服?

令园主陷入两难的是,在如此高压与强制的手段下,要和大财团签约,那将如同被奴役,要不签的话,多年的心血将付诸东流!

这正是“签也死,不签也死”,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前,无论是站在人道立场、农民利益或国家农业前景,或粮食供应链的大前提,彭州政府都有责任召开榴榴园主和财团的联席会议,商讨双赢政策来解决有关问题(包括金马仑菜园和武吉丁宜姜农问题一并解决),否则,大马的农业将被这些剥削农民生存条件的不公平政策玩死,粮食供应链也将面对无可挽救的人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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