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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宝林茶室中毒案 北检起诉大马创办人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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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宝林茶室

位于北市信义区素食餐厅宝林茶室去年发生食物中毒案,酿成6死24伤。(取自宝林茶室官网)

(台北21日讯)去年发生在台湾台北市信义区远东百货的宝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酿成6死24伤,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于21日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刑法过失致死、过失伤害等罪起诉来自大马的创办人黎仿轩、店长王顺德、主厨周日豪及代班厨师胡清富、阮姓实习生等5人。饶河店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为不起诉处分。

北检指出,黎仿轩身为宝林公司实际负责人,却未自主建立及落实食材管理制度,且对其监督管理之宝林茶室A13 店员工亦未善尽教育训练义务,以使员工具有完整食品安全、卫生及品质管理之执行能力,且轻忽食品卫生安全,罔顾消费者权益,其过失情节及犯罪所生危害均属重大,且犯后推诿卸责,未见悔意,态度不佳,因此具体求处4年以上有期徒刑。

代班厨师胡清富未注意食材保存方式,且未落实防止交叉污染、食材先进先出等重要食安基本原则,过失情节重大,又其供述避重就轻,有随检警提示证据资料而更异供述的情形,态度不佳,因此遭具体求处4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店长王顺德未自主建立、落实食材管理制度,亦未就该分店员工尽教育训练义务,过失情节重大,虽在侦查初期曾先后向卫生稽查人员及检警为不实供述,但兼衡其于侦查阶段终能坦承过失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因此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主厨周日豪将已拆封之A粿条置于常温而未冷藏冰存,导致A粿条受米酵菌酸(邦克列酸)毒素污染,又未具体落实食材交接,足认其过失情节重大;周日豪虽不否认部分客观事实,但未能坦承全部过失犯行,供述避重就轻,犯后态度难认良好,遭请求从重量刑。

至于阮姓实习生,亦未将已拆封的A粿条冷藏冰存,导致A粿条受米酵菌酸毒素污染,又未具体落实食材交接,但兼衡其于宝林茶室A13店工作期间并不长,且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因此北检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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