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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潘多拉的盒中秘密(中篇)】利用知名度
议员艺人被“摆上台”

林有维:坑人的局很多。

一个愿打,但另一个未必愿挨,可是,在一些办活动诈财事件中,一些受害者未必愿挨,却有苦诉不出。

虽然俗语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一些人却是纯粹想靠努力来赚合法的钱,但却被人利用,成为赚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在功利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互动,大多数是因名或利字当头,或两者兼有。

今日刊登的报道简述了活动主办方的3 个例子后,本报今日继续揭发名人、议员及艺人被手段“摆上台”的个案。

现象4:素人艺人也遭殃

中国早年前经常发生演唱会骗局,其中,原定的歌手个人演唱会,变成了拼盘式的联合演唱会外,一些歌手甚至没有依宣传的曲目数量来演唱。

然而,在我国,受骗的不仅是歌迷而已。来自我国的狮城著名艺人林有维透露,意图不轨的举办单位可能对素人艺人下手。



办“义演”赚钱

“他们会向发明星梦的素人说,只要付了钱就会有机会和大牌同台演出,但其实素人是被拿来充场面而已。”

另外,他说,本身经历过一些主办单位邀请他们出场后表示票房不好,所以歌酬并没像之前承诺般。再不就以慈善为名主办义演,捐出来的钱只占10%,本身却赚了不少钱。

换言之,这不仅“坑了”赞助商和站台表演的人,买票追星的观众也可能觉得有欺场之嫌。

现象5:滥用名人代言

除了上述伎俩,还有一些更胆大包天,因为他们连地方闻人及议员们都不放过。

据了解,一家活跃多年的主办单位曾多次表示,哪些大牌艺人将来演出,然后向当地州议员们申请拨款, 再不就要求议员写支持信(Endorsement Letter)让他去向当地发展商找赞助。

不过,最后查实这些被点名的艺人,都不曾获悉或同意本身将到槟城来演出。

另外,在狮城有“小罗宾”之称的林有维指出,也有一些海外的小型活动被包装成大型节目,然后只要有本地名人或闻人站台,就会被吹捧成地位超然,分量十足的国际赛事。殊不知当事人可能也不晓得本身是被摆上台的。

阵容不同有欺诈之嫌

举办大型活动超过10年的林丽沄也指出,其实任何活动在寻找赞助商时就已经是对外宣传了,因此无论是演出的阵容、进行的方式、合作的伙伴名单等,都应该是据实的一份企划书,否则商家赞助了,出现的是另一种版本的活动,无疑是有欺诈之嫌。

“你一旦对外接触第三方,就不能说这只是初步报告,否则是很没有信誉的,更可以是涉及了滥用他人肖像,或某机构的徽章。”

“尤其赞助商是因为你的报告才赞助,歌迷因为这个方式与阵容而支持,怎能最后不一样了呢?”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会在邀请艺人明星、或业界代表人物出席活动后,便将有关合照抑或该名人在其公司前的合照,当做宣传,滥用有关名人的名义。

林丽沄:企业会利用名人合照当宣传。

现象6:卖身赢奖 

上述种种手段或许仅涉及钱财和名誉,但是发生在选美或猛男比赛的骗局或许暗藏更多危机。

来自槟城的A为了一圆明星梦,曾多次参加海外的猛男比赛。他透露,曾随其他代表前往印尼训练和参观时,被举办当局叫去为赞助商走秀,晚上则有饭局。

提供性服务就能赢三甲

“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只有几个代表被邀请而已,并不是所有人。”

过后,他被告知只要为某赞助商提供性服务就能赢得三甲,若拒绝,不仅无缘晋级大决赛,更得自行买机票回国。最后,当年不足21岁的他在获得朋友援助下,立即购机票回国,而他也果然无缘晋级,倒是饭局上的几个代表,悉数进了三甲。

回忆这段往事,他说,由于没有证据,他根本就无法举报,加上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根本就无能为力。

“这不是新鲜事了,一些夜店的歌唱比赛需要买座位,开啤酒才能赢,我这种遭遇很多年就出现了。只是我没有想到,马来西亚也有而已。”

现象7:义工骗局

发生在中国与加拿大的义工骗局也在我国开始出现。

据本报探析,一些盈利活动以“慈善”“或某艺人出席”的方式做号召,吸引不少中学与大学生当无薪劳工后,“义工”们才知道原来活动并非纯慈善,甚至是全盈利活动。

理科大学一名不愿具名的毕业生透露,曾基于某些艺人出席活动,所以答应当活动义工,岂料发现原来活动获不少知名商家赞助,并不见得是以慈善方式出发,因为最后乐捐的数额似乎与活动的收入及开销不成正比。

“我们连饭盒也没有。感觉自己好像被骗了,但是又没有证据,不能做什么。”

加拿大早前也发生类似的事件,不少大学生以为当“义工”,所以被召去参加手游公司的试玩、被叫去在演唱会上站岗,又或当免费地陪等,殊不知主办方在背后获得高额利润。

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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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道:黎添华

独家报道:黎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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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欺诈客户逾600万金条 前银行职员加控3罪

(吉隆坡26日讯)一名前银行职员上个月因涉嫌价值逾600万令吉的客户金条欺诈案被控80条控状后,今天再次被控在2019年和2021年犯下3项伪造文件罪名。

据《阳光日报》报道称,46岁的赛布里贾通译员宣读其指控后,在法官阿兹鲁达鲁斯面对表示不认罪。

他被指控于2019年10月15日和2021年1月13日在十五碑的一家银行,使用两份“黄金保管服务提款表格”和一份“保证书”的假文件,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典第465条下进行处罚,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是诺法扎尼,而被告的律师是沙鲁拉兹瓦德。在听取双方的申请后,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释,定于6月14日过堂。

被告在上个月27日,因失信、挪用财产、伪造文件和涉及价值超过600万令吉的客户金条欺诈,被提控80条控状,当时他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根据与伪造文件有关的46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1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在孟沙一家分行使用两份伪造文件充当“黄金保管服务提款表格”和“保证书”,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

被告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欺诈相关的26项控状中,被告被控于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27日,下午2时至4时30分在同一家银行欺骗几名银行职员,使后者相信一些客户想要发行和购买117根金条,被告也使用据称由客户签署的黄金保管服务提款表格,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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