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13州欠中央168亿
彭29亿债务最严重

(吉隆坡15日讯)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指出,截至2015年12月,全国13州政府拖欠中央政府的债务数额达168亿2461万令吉,彭亨州所拖欠的数额高居榜首,其拖欠债务数额达29亿2298万令吉。

纳吉今日以书面回应就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纳吉也补充,中央政府借贷给州政府的贷款主要是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用途,及这些计划主要是用于提升国人的生活水平。

反应

 

商法律

超过6年 债务就自动解除?/刘健辉

问:

你好,公司正在做着债务的调查工作。

我们发现公司有许多条被拖欠的债务,有些甚至超过6年。

我们的董事听说超过6年的债务如果没有收回就代表不能收了,请问是真的吗?

其实,公司被拖欠超过6年的债务的数额蛮大,我们希望至少能追讨一部分的款项,请问有什么办法?

答:

其实,债权人的确必须常常对其债务进行检查和确认。这是因为马来西亚1953年时效法令(LIMITATION ACT 1953)已经清楚列明了法律追讨期限或诉讼时效,一旦超过了法定所规定的追讨期限,那么被起诉的一方就可以挑战诉讼人所提出的法律诉讼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一般上来说,如果超过时效期,法庭不会审理这宗法律诉讼。所以,提出诉讼之前的第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是:诉讼时效(Limitation Period)。也就是说,如果诉讼时效已过,被起诉的那一方将可以挑战该诉讼程序,一旦成功,法院将不会受理该案件。

诉讼时效6年

根据马来西亚1953年的时效法令,任何合同以及民事纠纷包括疏忽法(Tort)的诉讼时效是6年,从毁约或者从疏忽或纠纷发生的当天算起。打个比方,如果是合同纠纷,那么就从毁约那一天算起。

话虽如此,不是超过6年的债务就不能收回。如果你的客户曾在拖欠债务的第5年还钱或答应你会分期付款,那么6年的诉讼时效将会重新算起。这是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的第26(2)条文,如果他人欠你钱,超过了6年,只要对方承认欠债,之前的6年期限将取消。

承认债务不受约束

不过,拖欠债务的一方必须以书写的方式承认,口头的承诺不算,这是因为1953年法令的第27条文有进一步说明:“拖欠债务的一方的承认必须是文字和亲手签署的承认文件,才可以算数。”

所以,我建议你的公司可以向债主追讨并且给予折扣或分期付款的优惠,只要他们答应,那么你所被拖欠的债务就不受1953年的时效法所耽误了。

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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