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违反金融服务法令 史上最高
国行罚1MDB等机构逾亿

(八打灵再也27日讯)国家银行过去逾两年来,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及相关机构开出总额1亿1580万令吉的罚单,这是国行史上开出罚款额最高的一次。



国行前总裁丹斯里洁蒂博士今年6月22日曾透露,国行对1MDB开出的罚款数额,是国行史上最高的一次,但当时国行没有直接说明涉及数额。

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医生今日联同其他希盟领袖出示国行回函,力证国行因1MDB等相关单位违反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并出1亿1580万令吉罚单予1MDB等相关单位。

大马银行罚5370万

她说,希盟是于上月2日移交一份备忘录予国行后,于昨日(26日)接获国行回函,获得这个让人惊讶的答覆。

“其中5370万令吉的罚款是施加于涉及1MDB案件的大马银行,其余6210万令吉罚款由哪一个单位所支付,则不得而知。”



旺阿兹莎也是希盟主席及人民公正党主席。她今早在一项记者会上这么透露。

旺阿兹莎(右二)在莱斯胡先(前排左起)、莫哈末沙布及刘镇东陪同下,出示国行回函。

罚款1MDB如同惩罚人民
旺阿兹莎促对付管理层

旺阿兹莎说,若1亿1580万令吉都由1MDB所支付,这如同惩罚人民,要人民承担1MDB的失误。

“既然国行指明涉及1MDB等机构违法,我希望国行不会对此事就此妥协,就算不敢对1MDB顾问团主席拿督斯里纳吉采取行程,至少其董事成员或管理层都应该受到对付。”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民主行动党政治教育局主任刘镇东、土著团结党策略局主任拿督莱斯胡先。

旺阿兹莎称准备于下周到警局报案,要求调查1MDB顾问团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前任与现任管理层和董事。

没人为相关事件负责

“国行应善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下,第243(3)(b)和234(5)条例所赋予国行权力,全力调查和惩罚1MDB。”

旺阿兹莎说,国行如今仅援引该法令第243(3)(b)向相关单位开出罚单,这只是惩罚人民为1MDB支付罚款。刘镇东质疑,国行发出如此巨额罚款后,却没有人为相关事件负责或被捕。

“我们希望能与国家银行总裁拿督慕哈末依布拉欣会面,以了解当中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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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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