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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法令生效
不满航空服务可投诉

(八打灵再也4日讯)随着“2016年消费者保护法令”于本月1日起生效,消费者若对航空公司的服务不满,可向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投诉。

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获该法令授权,一旦发现航空公司违反服务条规,该委会有权力进行罚款。各种投诉内容,包括乘客不满行李运输时发生延误、丢失及对缺乏残疾人设施不足的抱怨。



据《太阳报》报道,大马所有航空运营商必须遵守法令,其中包括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妥善处理投诉及提供最低限度的补偿。

“航空委员会可以调查任何接到的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及航空运营商解决问题。”

据报道,法令授权航空委员会,可对任何没有遵守法令的航空公司处以罚款。

有关法令阐明,初犯者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如果重犯,罚款将翻10倍。

该报透露,在消费者保护法开始生效之前,不曾有航空公司被判罚违规;法令其他细节包括购票后再涨价多收、自动添加服务及歧视残疾人等。



一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向《太阳报》说,该法令协助维护消费者权益,尤其是目前的航空业经常收到很多投诉。

“乘客将有地方提交投诉,该委员会将代表消费者,对违规的航空公司采取行动。”

大马兴业金融有限公司(MIDF)分析师郑涛伟(谐音)指实施该法令将不会带来太大的变化,现有业务或成本将不会有明显的区别。

然而,丰隆投资银行分析师丹尼尔·黄抱持不同看法,他警告说,该法令可能会增加企业运营的成本。

“如果坚持执行消费者保护法,企业运营成本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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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委会:乘客须确保资料准确 机票更名收费是惯例

(八打灵再也17日讯)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指航空业对机票更名收费是惯例,每家航空公司都有各自的更名政策,具体取决于可能对乘客信息和身分产生影响的大小更改。

再益不满被罚50元

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因本身在办理登机手续被罚50令吉的遭遇,在社交平台帖文炮轰航空委员会没保护消费人,并指当天他已提供足够的身分证明。

航空委员会一名发言人在发给“自由今日大马”的文告中说,这是一种全球商业惯例,旨在确保顺畅的旅行体验。

发言人说,一般来说,马来西亚和外国航空公司都会收取更名费用。然而,一些航空公司可能允许免费更正轻微的拼写错误。

“航空公司有责任确保登机前,乘客资料如名字、身分证明、签证要求、旅游限制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准确性。

“航空公司有责任保持服务的高度透明度,以确保乘客能够做出明智的决定,航空公司必须在其条款和条件中向乘客明确传达与姓名变更相关的费用。

“航空委员会劝告消费人在购票前阅读条款和条件,而且消费人也必须向航空公司提供准确及最新的资料,避免登机或出行难题。

航班取消30天内退款

再益依布拉欣在X平台的相关帖文也提到航空公司如果取消航班,需要90天的时间来退款,对乘客不公平。

对此,该航空委员会发言人说,根据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人保护准则(MACPC),乘客有权在30天内获得任何未使用,包括税费和费用在内的全部机票费用的退款。

发言人说,另外,乘客有权在同等运输条件下改道至最终目的地,而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航空公司未遵守有关准则,可能会被罚款。航空委员会促消费者向我们提出具体投诉,以便我们能够彻底调查和给予帮助。

“航空委员会致力于持续检讨准则,以确保它仍旧是保护航空业消费者的相关且有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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