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未在限期内报税
槟扁担饭餐馆董事控2罪

被告阿都华合走出法庭时拿起文件遮脸,不愿让媒体拍摄。

(槟城6日讯)槟城某著名扁担饭餐馆董事阿都华合因在限期内未呈报所得税,今日遭内陆税收局控上法庭,面对2项控状。

被告是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2(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被罚款至少200令吉,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在该法令的第77A(1)条文下,雇主必须在限期内,即3月31日之前向内陆关税局提呈所得税的C表格。

被告因在2013年及2014年的3月31日前没向内陆税收局呈报2013年及2014年的收入,同时也没有提呈所得税的C表格而被提控。

被告今日首控时认罪,同时在第一控状上要求推事轻判,并表示不知还被控第二控状。

推事最后判决被告罚款4000令吉,被告当庭缴付罚款。

被告走出推事庭时拿起文件遮脸,不让媒体拍照,但没责骂媒体,显得相当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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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惹麻烦? 越来越多网红主动报税

(吉隆坡27日讯)担心没报税惹麻烦,越来越多的网络红人和通过社交媒体赚取收入的人士,开始主动向内陆税收局报税。

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布达立透露,截至今年4月份,共有1250名网红及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赚取收入的人士报税,比起去年的390人激增了超过三倍。

“当中有86人缴纳了90万8325的税款。”

他在接受《星报》访问时指出,有关数字多年皆取得稳步的增长,2020年有450人报税,缴纳了514万4000令吉的税款,2022年则有507人缴纳了573万4000令吉的税款。

“社媒工作者遵守报税条例,要归功于税收局与知名本地网红之间的互动,以在他们的圈子内推广报税的重要性;有关互动包括‘提醒’,引导他们做出对自己长期有利的决策。”

他补充,各州内陆税收局也设有特别单位,由官员监控当地有影响力的人,或在TikTok和Instagram提供销售活动的人。官员会向他们发送官方电邮,建议他们遵守交税条规。

根据本地一家营销公司的调查显示,拥有至少5万名粉丝的网红,平均每月可赚取1万至1万5000令吉的收入,而拥有超过50万名粉丝的网红,月入则可达5万令吉。

据悉,许多网红的每个社媒帖子或视频,可赚取高达5000至6000的收入。

根据税收局规定,任何通过销售或服务赚取年收入3万令吉或以上者,都必须申报收入。

追踪有影响力人士较容易

阿布达立指出,在密切关注有影响力的人相对容易,因为他们的大部分信息已公开,所以很容易追踪他们。

他还说,若资产突然激增,与其现有的个人申报收入不符,他们也可能会被要求解释。

“在2020年主动报税的450名网红中,有165起案件遭到税收局的审计,以获取额外信息,并从中取得了96万3889令吉的额外税款。

他说,在2021年的申报收入的486名网红中,有89人被审计,额外征收206万令吉税款。

他还表示,截至4月30日,共有9万7177人提交了自愿申报或电子报税,所征收税款约8亿9000万令吉。

“其中,1万6719份申报来自企业,税收为4亿9204万3000令吉;7万1558来自个人,税收为2亿4460万6000令吉,另外,8196份为印花税,税收为1638万令吉,704份为房地产增值税,税收为1亿37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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