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拉长房贷得不偿失/李治宏

在大马,谈起房地产及房屋贷款,各种奇情怪事、山人妙计都有,令人目不暇给。

继近期热议的发展商贷款购屋者之后,近日更有人提出延长房贷期限,以减轻购屋者每个月的供屋负担。



例如,从35年供期,延长5年,至40年。

固然,拉长摊还期限,每个月的供款相应减少,但长期来说,连本带利的摊还总额却更高,得不偿失。

诚如国家银行针对延长房贷摊还期的建议发文告指出,此举并不可行,因为这非但没减轻购屋者负担,反而加重贷款成本,无助于改善房屋可负担程度。

国行更举例,力证为何拉长房贷期限不可行。



以30万令吉贷款,年利率4.65%为例,35年摊还期,每个月供款是1147令吉77仙。

 40年摊还期,每个月供款是1377令吉75仙,是比35年摊还期少,但也不过少了区区70令吉2仙。

先甜后苦

但长期总结,35年供期,合共摊还60万8061令吉73仙;40年供期者则合共摊还了66万1320令吉16仙,多出了5万3258令吉43仙,或多达8.8%!

何者较"划算"?答案一目了然。

更甚的是,假设购屋者25岁借贷房贷,35年届满时已届60岁退休年龄。若供期再延长至40年,岂非法定退休年龄后还继续供屋?

万一无法如期清还房贷呢?岂非要孩子“子还母债”?

拉长房贷是“先甜后苦”,得不偿失,道理浅白易懂,不必国行出面或专家提醒,你我只要稍微动动脑筋即懂。

但为何偏偏有人提出这"妙计"?用意其实是为谁好?道理同样浅白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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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南视界】不是月光族就是入不敷出 大马人钱不够用!

RinggitPlus展开了2023年大马人民理财观念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1%的受访者每个月所挣到的钱,刚好全用在日常生活开支上,是名副其实的月光族。

更甚的是,竟然有约四分之一(24%)的受访者,出现入不敷出的惨况!

近年来的通货膨胀压力、强劲的美元走势,加上利息的上涨,加重了生活成本的负担。

钱不够用最基本的因素,是普遍上收入水平不高所导致,有将近一半(49%)的受访者,薪水少于2000令吉。

于此同时,将近四成(38%)的受访者,薪水则介于2000令吉至少于5000令吉。

在应急基金方面,一旦失去工作/收入,28%的受访者若只依靠相关存款,只能够维持少于一个月,情况令人担忧。

另有39%和19%的受访者,则能够维持介于1-3个月和4-6个月;若以超过6个月为标准,只有其余14%的受访者“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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