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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房地产发展贡献大
许廷忠获“终身成就奖”

汇华一众友好及董事拿督威拉黄俊豪(左起)、陈秀芬、李桂芬、许芝敏、许廷忠、萧金凤、许祥人、霍碧君、黄海鹏、许珊玲齐齐分享喜悦。

(香港14日讯)槟城闻商登上国际,扬名海外!

来自北马的汇华集团创办人兼执行顾问拿督斯里许廷忠,于2017年第九届世界华人经济峰会中,获颁“世界华人终身成就奖”(产业发展组),以表扬他在房地产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这也是他继2014年荣获第22届世界不动产联盟马来西亚产业大奖之“2014年度马来西亚产业风云人物”后的另一国际性殊荣。

这项颁奖典礼是于周一晚在香港召开的第九届世界华人经济峰会中举行。

世界华人终身成就奖不只表扬那些付出终身努力以求为社会带来改变的人士;同时,他们多年的努力付出,也为整个区域和社群带来了巨大影响。

荣誉属汇华大家庭

75岁的许廷忠是凭着近40年在房地产界的丰富经验,以及有远见和创业的精神,成功带领汇华成为马来西亚最主要的房地产发展商之一;同时也成功打造数项具国际水准的标志性产业项目,如葛尼百丽宫、Infinity和雅逸岚,而获得大会的肯定。



许廷忠在获奖后表示:“我感到非常荣幸可以获得这项荣誉。这荣誉属于汇华大家庭的每一位成员,包括董事、管理层、员工,以及我的家人。我要借此机会感谢他们每一位的付出,直接和间接地成就了这份荣誉。”

大会今次共颁发20个各别领域终身成就奖,得奖者来自世界各地的闻商。

世界华人经济峰会多年来成功聚集超过5000名政经文教和思想领袖,并促成许多商业交易、倡议与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合作协议的签署,堪称华人世界的经济盛事。

出席嘉宾计有我国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印尼特使迪山苏丁教授、亚洲策略与领导研究院(ASLI)的创办人丹斯里杨元庆博士,及世界华人峰会创办人丹斯里李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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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签了卖房意向书,能反悔吗?/刘健辉

问:你好,我本来打算出售我的一套老房子。在几个星期前,我的房地产经纪已经帮我找到买家。协商买卖的价格和条件后,我也签署了购买意向书(Offer to Purchase)。问题来了,我现在不舍得卖这一个房子了想反悔了,因为这毕竟是我父母留给我的产业。在还没有签署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反悔呢?

答:有关出售房地产的一般程序是这样的:首先,买家和卖家必须对房子的价格达成共识。然后,买家就必须预先支付一笔3%的定金(deposit),并且签署购买意向书。

以购买意向书为准

接下来,双方的律师将着手准备买卖合同(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供买卖双方签署。这通常是在买家签署房贷献议书后的2至4个星期内完成的,也取决于购买意向书的内容。

如果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身为卖家的你想反悔的话,那么就必须查看购买意向书的条款了。在一般的情况下或一般上的购买意向书,都会有一个条款来管制这一点的。倘若买家给了订金然后不愿意购买了,那么他所给的是订金将会被卖家没收。

另一方面,倘若卖家不愿意卖了,那么卖家就必须把订金退回去给买家,并且支付相同于订金的数额给买家作为赔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看看购买意向书是否赋予买家强制交易(specific performance)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卖家违约,买家的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制交易(Specific Performance),也就是强制卖家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话虽如此,这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这是因为这是需要入禀法庭去对卖家提出诉讼的。倘若法庭认为买方和卖方有意受购买要约约束,并且卖方违反了合同,法庭则可以通过下令双方必须履行该合同来强制双方执行购买合约和下令让卖家转让财产权益给予买家。

话虽如此,但也有一些时候强制交易对诉求不被接纳的。打个比方,比如在协商买卖合同的时候,双方无法对合同的条款达成共识,那么在这一种情况下,法庭一般上是不会下令给予买家强制交易的诉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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