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慎用手中资讯 免费也有代价/陈行鸿

日前有一则新闻,知名歌手Hebe田馥甄的肖像被不法商家盗用,将Hebe 的头像移花接木到某睫毛膏的品牌做宣传。现在 Hebe 所属的公司正搜集证据,准备起诉那家睫毛膏公司。

在资讯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企业都容易养成这样的坏习惯。从来不考虑随手可得的资源的合法性和可用性。



别乱用网上图片

今天我们时常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些企业盗用名人的肖像作为生招牌,不顾一切的达到宣传效果。

可是,网上的东西真的是免费的吗?非也!胡乱使用别人的肖像,可能会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和相片的版权,最终还是得付出代价。

其实除了网上的,身边的资讯也不可忽视。许多企业都轻视了保护内部机密的重要性。这类型的疏忽比比皆是。

比如说管理层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些公司内部资料都是机密是常识!还需要特别提吗?”。



勿用“以为”处理机密

员工在另一边厢可能认为:“这些在行内都是公开的秘密了!”。

雇员双方从来不曾直白的讨论保密的问题,大家都在互相“以为”中工作。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当公司成功设计出新的产品后,在不签订保密合约的情况下,就轻易把设计草图交给第三方制造商。

许多企业会草率的认为,制造商就有义务为公司保密。殊不知如果要告一个人泄密,就必须满足三项条件。

第一,涉及的资讯必须是有机密性质的。

第二,该资讯是在赋予保密责任的情况下传达给第三方,比如签署保密合约。

第三,未经授权或允许使用相关资讯。

如果连第一和第二项条件都满足不了,那发生事故的时候又怎么采取行动呢。签订保密合约的好处除了约束对方不泄密,还能够约束对方不滥用相关的资讯。

除此之外,公司内部也应该重视保密的机制。最基本得与每一位员工签订保密合约。

就如以上所述,以签订合约来建立员工在法律上的保密的责任。即使离职后该保密责任依然有效,并且可以在合约里订明离职后的保密期限,几年或者永远都可以。

在签订保密合约后,公司得制定内部政策并定期向员工进行培训。清楚向员工说明什么是或不是机密,机密文件和资料怎么处理。而越机密的资料越少人知道越要,以达到高度保密。最鲁莽的方式就是直接说所有东西都是机密。

网络科技是双刃剑

我国就曾经有一宗案例 SHAIFUBAHRIM MOHD v EM EXHIBITIONS (M) SDN BHD & ANOR [2012] 5 CLJ 360,原告是马来西亚的知名的电脑工业协会 PIKOM的主席。

此案例的第二被告本是原告的员工。离开原告后第二被告自己设立了新公司。原告状告第二被告违反了保密协议,在离开原告后滥用他在职时获取的原告公司资料。其中包括展览商资料、价格、运作模式和展览的布局规划。

被告辩称原告已经把展览商的资料公开在网上,不算秘密,因此违反保密协议之说不成立。可是,法官发现并非所有的资料都公开在网上,还是有大部分资料是保密的。因此,被告在违反保密协议这项最终还是败诉。

由此可见,网络和科技是把双刃剑。虽然为我们带来许多方便,但还是得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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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专家:受法律保护 国人不尊重知识产权

(吉隆坡27日讯)专家提醒,知识产权有不同类型,即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和芯片设计,每种类型均受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它们。

学者及司法界人士认为,虽然现行法律足以保护知识产权,大马人也开始认识到其重要性,但仍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大马,商标、版权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甚至连本地企业家开创的产品也不放过。

大马一位辛辣调味品受害者因其产品包装被抄袭而对一名商人采取行动,称这行为侵犯了其工业设计权。

该产品已于2021年11月在大马知识产权公司(MyIPO)注册为商标。

大马回教大学回教学院和法律讲师哈丽扎博士评论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时表示,尽管一些行业参与者了解保护拥有注册商标、专利、产品、版权或工业设计的法律,但仍公然不尊重知识产权。

她告诉马新社,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行业参与者自信地参与市场竞争,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产品不会被他人抄袭。这间接有助于遏制不负责任者通过销售仿制品谋取不正当利益。

大马拥有1987年版权法,保护小说、电影、图片、雕塑和歌曲等创意作品;2019年商标法保护贸易活动中使用的徽标或符号;1983年专利法则为新的创新产品提供保护。

持有人可以就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向法庭提出民事诉讼,或向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投诉,以对商标和版权侵权者提出刑事指控。

采行动对付侵权者

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律师阿末哈菲兹说,随着产品创新的增加,仿制品充斥市场的可能性也会提高。

一旦发现任何侵犯权利行为,知识产权所有者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他指2002年大马知识产权公司法令有能力遏制各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包括剽窃、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和侵犯版权。

“持有人可能会承担高昂成本(采取法律行动),但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与保护业务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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