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工商界:国人做不来
禁聘外籍专才有隐忧

(八打灵再也7日讯)随着政府早前表明将逐步减少外国人在我国从事行政人员与非行政人员的工作,移民局已祭出新政策,只以个案方式处理第三组别外籍员工,即外籍非行政员工的就业准证申请。

本地工商界指出,尽管废除第三组别外籍员工的政策不会对雇主造成很大的困扰,因本地大专生可填补相关职务空缺,但业界担心的是,个案处理外籍员工就业准证申请的政策,将扩大至第二组别(行政人员),造成“外籍专才不能请,本地人却做不来”的问题。



月薪5000至1万令吉,属于第二组别外籍员工的行政人员,拥有特定的专业知识,而本地人一般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这个组别的外籍员工,大部分是从事大数据及工程领域的工作。 

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早前已宣布,政府将逐渐淘汰第三及第二组别的外籍员工就业准证,让更多本地人获得就业机会。 

优先办技术雇员申请

移民局总监拿督英德拉凯鲁再米证实,该局已以个案方式,处理第三组别外籍员工(月薪低于5000令吉)的就业准证申请,且会优先处理技术性质的雇员申请。 



《星报》引述英德拉凯鲁再米的话指出,销售经理、会计师和财务等一般管理职位将被拒绝,因为本地人才,尤其是本地大学生可胜任。

“至于外籍厨师、作家及翻译员等职位,则会以个案方式处理。”

他指出,第三组别外籍员工准证下允许外籍劳工在大马工作一年,有关准证可能需要更新2次。

无论如何,此项新政策未知会否影响现有的就业准证更新, 或只是针对新的申请。 

此外,也未知雇主及申请者是否已获通知新政策的详情,更有雇主形容他们仍对新政策感到模糊。

至于第二组别的外籍员工申请,英德拉凯鲁再米说,目前尚未决定是否要停止处理有关的申请。 

去年,我国共有11万7000名外籍员工在3大组别就业,当中有2158人是在第三组别下获聘请。 

山苏丁:不应赶尽杀绝 可限制外籍专才人数

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山苏丁说,当局不应‘赶尽杀绝’,在期待本地人能胜任某些职位,填补外籍专才的职务空缺之际,当局可考虑限制外籍员工的人数,而非完全阻止外国人出任有关职务。

若是本地无法提供相关专业,政府应允许外籍员工继续留下,直到本地员工上手为止。

他指出,月薪介于5000至1万令吉的第二组别外籍员工,可能较难被取代,因为他们提供的专业技术,本地员工未必能胜任。

“这些外籍员工所留下的空缺,可能需要一段时日才有办法由本地员工填补。 我们需确保本地人才获得全面的培训,有能力去填补外籍员工留下的空缺。” 

山苏丁今日接受《南洋商报》电话访问时指出,移民局把外籍员工分成3组,即要职(第一组)、行政人员(第二组)及非行政人员(第三组)。

所谓的要职为总执行长、总营运长、总财务长等,归类第二组别的行政人员,主要是中级支援员工。

我国移民局网站的外籍员工归类

第一组(要职,月薪1万令吉或以上)

●在马来西亚的外资公司的管理层职位

●负责看顾公司的利益和投资

●负责确定公司的政策和目标

第二组(行政人员,月薪5000至1万令吉)

●专业/中层管理职位

●具备学术和工作经验,与职位相关的实用技能

●负责执行公司政策及督促初级员工

第三组(非行政人员,月薪5000令吉一下)

●高技能

●具备工作经验及跟职位相关的技术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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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印公民入境免多项需求 移民局:不影响安全措施

(吉隆坡4日讯)移民局总监拿督鲁斯林宣布,所有入境我国的中国和印度公民从即日起豁免多项入境要求,包括无需接受盘问,也无需出示住宿证明等。

根据由鲁斯林在5月2日签发给移民局总部各部门主管、各州移民局局长、吉隆坡国际机场移民局主任、出入境关卡主管、大马驻海外代表,以及移民局专员的信函,除了免签之外,从即日起免除中国和印度公民入境马来西亚的入境要求。

“这项豁免指示从即日起生效,并与4月24日发布且仅适用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签证自由化计划的‘关于根据签证自由化计划对中国及印度公民豁免签证的指示’(IM.101/HQ-G/1320/14 JLD.11(91))同读。”

鲁斯林今天发文告指出,这项指示是为了配合政府早前的宣布,即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中国和印度公民提供30天免签证的措施,以简化移民局在入境处的工作流程。

他表示,内阁在今年4月3日的会议中提及,虽然我国已经从去年12月1日起为中国旅客提供30天免签的便利,但却发生在中国旅客在通过柔佛关卡入境新加坡后,再次入境我国时遭拒的情况。

因此,政府同意移民局在无需考虑社交探访签证(PLS)最长期限是否快到期或已到期的情况下,允许中国公民继续进出我国。

“该指示是政府根据签证自由化计划所宣布的举措之一。对此,移民局强调,所发布的指示将不会影响已经实施的安全措施完整性。”

鲁斯林指出,中国和印度公民免签入境我国时仍需经过安保程序,包括记录访客入境时的情况,并在所有入境处进行生物识别检查。

“列入黑名单和嫌疑名单的旅客将被识别并且禁止入境。此外,所有进入大马的旅客必须填写电子入境卡(MDAC)的规定仍在执行中。”

他指出,MDAC系统将记录旅客的行踪讯息,并且让移民局在有需要时,能即时追踪他们的行踪,尤其是在进行执法行动时。

鲁斯林保证,移民局在入境安保措施方面绝不松懈,并且将继续致力于为旅客提供便利快速的出入境程序,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根据有关信函的指示,其他入境程序的调整还包括:
一、有鉴于耗时过长,因此无需盘问旅客;
二、旅客无需出示在我国停留期间的住宿或住宿设施证明;
三、旅客无需出示登机牌;
四、旅客无需提交经济能力证明;以及
五、无需考虑社交探访签证停留期最长期限是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即志期2016年6月15日的2017年大马移民局第10项有限通令中的“调头”(U-Turn)用语,前提是连续出入境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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