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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绩效指标?(二) 如何有效下放绩效目标?/陈绣茗

上一期为大家作简单解释什么是绩效管理,这一期要为大家介绍,要如何将企业阶级的绩效指标,下放到部门。

在一家企业内,各部门都是相辅相成,共同一起完成企业目标。



由此,当企业设定一个绩效目标后,所有部门的绩效,都是按可以协助企业完成其设定的目标的方向而设定,以此类推,部门内个人的绩效目标,必须是按可以协助部门完成其设定的目标的方向而设定。

也就是说,在理想状态下当个人完成个人的绩效目标,部门则也同时完成部门的绩效目标,同一时间企业也完成企业的绩效目标。

道理没有很复杂,企业终归是一个法人团体,是必须有人才存在的个体(或者未来“人”换成“智慧型机械”),部门也一样。

所以,如果企业的绩效目标,到最后无法完整设计并下放到人的身上,那企业的绩效目标到最后难免会无法达到理想目标。

让我用一家案例公司所设计的绩效目标作进一步的说明。



A公司是一家连锁企业(Chain Store Business),旗下分店有5间。一家连锁企业,业务的增长,除了提升每间店的销售,也包括分店的数量。

因此,在连锁总部除了普通的行政与财会部门,其业务部门其实就是店拓展(Store development),而一般所谓销售业绩(Sales),则为每间店的销售业绩。

今年A公司订定企业绩效为“市场占有率”,今年目标增长100%。

下放到部门时,可以分为两个:

1.店的拓展数量。企业目标为增长100%,即是总部店拓展部门开分店达5间店

2.店的业绩,即是每间店业绩增长100%。

以上取得部门的绩效目标了,现在到下放个人目标。在加盟拓展的部门,(假设只有2个人)那么每位员工平均招商与顺利开店,目标为2.5间。又或许是一位资深的员工目标为开3间店,另外一位则2间。

当目标清晰后,下来就是行动计划,如在哪里开、新地点商业调查、成本估计等等。

市况转变影响达标

在店业绩方面就单纯很多了,针对目前5间店,考察去年的业绩再设定今年增长100%就行了。

针对新店,我们最终决定以收支平衡(breakeven)作为基点,再往上加100%作为年度增长。要达到这个目标,许多部门则便可以获得他们的绩效目标了。

例如行销部门便可以设定他们广告绩效目标,从目标订定要花多少预算。

总部店营运支援部门,则便可以设定支援人员的绩效目标 ,例如协助加强单店的营运与服务品质,使得当顾客来到店里会产生购买欲或提升回头购买率等等。

以上,当你把所有部门的绩效目标串起来,可以看到每一个绩效指标都不是凭空想象与设定,理想状态下,当企业所有人员顺利展开他们的行动计划,每个人都达到他们的目标,企业则必定达到企业的目标。

但是,现实生活永远都是充满惊喜与意外,设定目标没有很难,但是行动上其实是挑战重重,其中牵涉工作人员到位,财务到位,时间限制,产品/服务品质的一致性,目标顾客的购买诉求转变,企业大环境变动等等。

所以,单一看起来很简单的“市场占有率”,要实现也其实没有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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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助企业复苏·提高透明度 SSM拟修订公司法

(吉隆坡25日讯)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计划修订2024年公司法,旨在加强企业复苏框架,以及提高企业透明度。

SSM企业合规部总监诺海扎今日在“大马公司委员会洞察计划:2024年公司法(修正)”简报会上说,此举为面临财务困境企业提供帮助,同时支持经济复苏和竞争力。

“此举也支持反洗钱活动、恐怖主义融资、贪污等严重犯罪的执法。”

有关法案的修订范围包括加强企业复苏框架、加强受益人所有权框架,以及增强公司治理和实践。

她说,当局正考虑扩大企业协助机制的应用范围、加强协助方案,以及加强与企业自愿安排(Corporate Voluntary Arrangemen,CVA)、司法管理(Judicial Management,JM)等有关的其他规定,以加强企业复苏框架。

CVA无需法院干预

CVA是无需法院干预,即可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且CVA仅有28天或60天较短的暂停期限;JM则是更正式的协助机制,公司债权人或清算人可向法院申请委任司法管理人,且JM拥有6个月或更长的暂停期限。

她指出,CVA目前仅限于不对其任何资产收取费用的私营公司,这些限制导致大多数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未能充分利用现有规定。

“然而,我们将加入新政策。根据2016年公司法(第777号法案),CVA的适用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公司,无论该公司是否对其资产拥有担保权益。”

至于JM,她表示,JM目前适用于所有公司,但受2007年资本市场服务法(第671号法案)或受大马国家银行法律监管的公司除外,上市公司没有资格申请JM。

“不过,JM的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公司。”

须获取受益人信息

至于加强受益人所有权框架,诺海扎说,第777号法案的第56条文引入了受益人报告框架,要求公司获取受益人信息,记录并向注册官报告有关信息。

“然而,为了与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机构倡导的最佳做法,以及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还需解决监管方面的漏洞。”

“这些拟议的改进措施,将提高向SSM提交的受益人所有权信息的透明度,并将协助大马皇家警察、大马国家银行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等执法和监管机构展开调查,包括反洗钱、恐怖主义融资、贪污和逃税等商业背后的严重犯罪行为。”

她说,当局将拟订实益拥有人(beneficial owner)的新定义,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人,包括对公司行使最终有效控制的人。

此外,注册官有权发布指南,以识别受益所有人。

至于加强公司治理和实践,诺海扎说,修订的部分包括注册官有权发布指导原则,以及清算人的许可证获批准后,需向注册官报告其详细信息。

她指出,有关法案将分为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所有条文均于今年4月1日执行,除了第4条文(第68条CA 2016-MBRS)、第14条文(第395条-8th Schedule)、第26条文(第576条-MBRS),以及第28条文(第612A-SSM官网平台)。

对于第二阶段,她指修订案第4、14、26和28条文的生效日期届时将公布。

另一边厢,SSM总执行长拿督诺阿兹玛表示,近期颁布的2024年公司法(修正)反映了SSM致力于现代化监管框架、加强公司治理标准,以及促进可持续商业实践,从而促进创新、竞争力和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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