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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白日梦/鲁比尼、普里斯顿伯恩

关于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终归要失败的预言,总是会引来许多人替区块链技术基础辩护。诚然,这一论点说,迄今为止的大部分“首次代币发行”(ICO)都以失败告终,1500多种加密货币也会有一大半失败,但“区块链”终将掀起金融和人类一般交易的革命。

事实上,区块链是有史以来最宣传过度的技术。首先你,区块链不如已有数据库高效。如果有人说他们在“一个区块链上”运营,他的意思往往是他们在做一个到处复制而成的软件应用。



与分散化应用相比,所需的储存空间和计算力要大得多,延迟(latency)也要长得多。嵌入了“权益证明”或“零知识”技术的区块链要求所有交易都加密查证,因此会减慢速度。

使用“工作证明”技术的区块链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它们需要巨量能源来保证。这解释了为何今年冰岛比特币“挖矿”作业所消耗的能源比全部冰岛家庭加起来还要多。

 

当速度/查证权衡真的划算时,区块链才有意义,但这项技术的兜售可不是这么说的。区块链投资方案通常会做出异常诱人的承诺,如颠覆云计算等整个行业,全然不顾这项技术的显而易见的局限性。



未必是未来交易主流

比如,有很多项目宣称区块链是分布式的无处不在的“世界计算机”。这需要假设已经拥有高效的系统处理每天数百万笔交易的银行有理由切换到显著更慢、效率更低的单一加密货币。

这与我们所知的金融业软件使用之道完全背道而驰。金融机构,特别是有算法交易的金融机构,需要高速高效的交易处理。

对于这些目标,单一的全球化分布式区块链(如以太坊)永远派不上大用场。

另一个错误的假设是区块链代表了新的普适协议,就像互联网的TCP-IP协议和HTML协议。言下之意是这个或那个区块链将成为未来世界大部分交易和通讯的基础。

同样地,考虑到区块链的实际工作情况,这纯属无稽之谈。区块链本身需要依赖TCP-IP等协议,因此它们如何替代后者并不清楚。

此外,和基础层面的协议不同,区块链是“状态性”的,这意味着它们存储所有发送给它们的有效通讯。

区块链是有史以来最宣传过度的技术。

需考虑用户硬件限制

因此,设计良好的区块链需要考虑用户硬件的限制,防止垃圾邮件。这解释了为何比特币软件客户端Bitcoin Core每秒钟只处理5—7笔交易,而维萨卡每秒钟可以可靠地处理25,000笔交易。

正如我们无法用一个集中式数据库记录全世界的所有交易,我们也无法在一个分布式数据库中实现这一点。事实上,“区块链缩放”的问题或多或少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并在短期未来仍将保持这一状态。

尽管我们可以相当确定区块链不会取代TCP-IP,但区块链的一个要素,好像企业版Linux和Windows之于PC操作系统。

但像目前的许多投资者那样下注于某种“币”和下注于采用某种更大的“协议”不是一回事。

基于我们对开源软件使用的认识,没有理由认为具体的区块链应用对企业的价值集中在一两种或几种币上。

不可能取代银行

第三种错误的观点是认为区块链将消灭对金融和其他可靠中介的需求,从而建立“无信任的”乌托邦。这是荒谬的,原因很简单:每一份今天存在的金融合同,都可以修改或被参与方违约。

通过自动化,用僵化的“无信任”条款将这些可能排除在商业上不可行,因为这要求所有金融协议都有100%的现金抵押,从资本成本角度,这实在过于疯狂。

此外,似乎许多可能适用于金融的区块链应用——如证券化和供给链监控等——仍然需要中介,因为难免有一些环境会发生未预见到的情形,要求自由裁量。在这种情形中,区块链最重要的作用是确保交易的所有各方彼此同意其地位和各自的义务。

应该立即停止区块链兴奋。比特币是一只行动迟缓、能源效率低下的恐龙,永远无法像Excel电子表格那样迅速廉价地处理交易。以太坊的计划——不安全的权益证明鉴定系统——将使其很容易受到有影响力的局内人的操纵。

瑞波币的跨境银行间金融转账技术很快就会被SWIFT打得找不着北。SWIFT是一个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已在使用的非区块链服务。类似地,几乎没有交易成本的集中式电子支付系统——Faster Payments、支付宝、微信支付、Venmo、Paypal、Square等——在全世界已有数十亿人正在使用。

“币疯”将泡沫化

今天的“币疯”和十九世纪工业革命前夕的铁路疯狂别无二致。就其本身而言,区块链算不上是一场革命。

但与金融和机械程序的远程自动化相结合后,它可以产生深远的潜在影响。

说到底,区块链的使用将局限于具体的、定义清晰的复杂应用,这些应用要求透明度和抗干扰甚于要求速度——比如与无人驾驶汽车或无人机的通讯。

至于各种币,它们和19世纪40年代的铁路股没有什么区别,将随着泡沫——就像大部分泡沫一样——的破裂而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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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区块链颠覆房产交易契机/黄宏力博士

房地产交易的繁琐程序旨在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与保护买卖双方之权益,纵然有着这些程序,土地交易骗局依然存在。即使采用数字化土地信息,也难以杜绝欺诈行为。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简化了这些繁琐程序,不但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亦强化了资产安全,以对抗土地交易骗局。

在马来西亚,土地拥有者确实面临着因诓骗案而导致失去房地产的风险。这一切可追溯回联邦法院在2001年一单标杆性裁决的案例:Adorna Properties SDN BHD v Boonsom Boonyanit @ Sun Yok Eng。

此案件中,Boonsom被不法之徒冒充其身分,将她名下的土地转售给Adorna。尽管Boonsom事后入禀法院,但联邦法院裁定Adorna是经过合法渠道交易,并无涉及不诚实行为,因此土地拥有权仍属Adorna。故此,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望可追溯及防范此类骗局的发生根源,即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

降低篡改资料风险

土地转让涉及大量资讯与文件,而繁琐的程序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骗子正是巧妙地利用这些漏洞伪造文件,通过层层审查关卡,成功冒充屋主转卖土地。

受害者通常在交易完成、卖屋或新屋主入住后才发现土地已被转让。

区块链技术在处理房地产资料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其加密技术保障了资料的不可篡改性,从而降低了内部人员或骇客篡改土地局资料非法出售房地产的风险。

除此之外,区块链的可追溯功能有助于确保买卖双方、银行和土地局都能获得相关的资料与买卖过程,并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避免“一地二卖”骗局

以中国房地产区块链为例,买卖双方会共享对方的资料以确保真实性,同时避免了“一地二卖”的骗局,因为买家可即时获取区块链中有关房地产的买卖资讯,土地主人也能及时收到通知,提醒他们土地正在进行变卖,从而减少了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变卖的风险。

另外,土地局亦可应用区块链中的不可替代代币(NFT)相关技术,进一步加强传统的电子地契机制,防范不法分子伪造地契。

尽管世界各国在不动产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均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我国依然尚未制定任何明确的不动产区块链政策或方向,即使在国家区块链路线图(2021-2025)中提到土地登记,亦缺乏详细的规划。

中国作为区块链的先驱之一,从2020年开始已在不动产领域推行这项技术,旨在简化交易程序、保护个人与企业资产。譬如,在广州的一单案例中,利用区块链与智能合约,不动产抵押的过程从过往的数星期或数月时间减少至仅需一个小时。一旦区块链技术全面实施,买卖或抵押不动产的过程将更加便捷,亦相对更安全。

简化土地登记系统

随着简化的过程,交易费用也会大大减少。中国政府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成功简化和整顿了其复杂的土地登记系统,这是我国可学习的成功经验。

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下,中国秉持着互惠互利与开放式合作的原则,我国可趁这千载难逢的契机与中国寻求共同创新与共享科技成果,颠覆性地改良我国那相较落后的土地登记与交易系统。

(东南亚社科研究中心(SEARCH)与拉曼理工大学(TARUMT)商业与政策研究中心,适逢“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联合呈献的社会责任项目。)

(作者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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