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公司委会严查
外劳掌店 雇主须解释

诺阿丝玛:没有法令禁止独资公司聘请员工。

(吉隆坡27日讯)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澄清并非对现今外劳“掌管”店面的问题坐视不理,反之,若发现持执照者不在店面,将会发出通知信,促对方解释。

该委员会(条规及执法)副总执行长诺阿丝玛说,目前有105家注册公司接获通知信,解释何以他们的店面由外劳看管,而不应被对付。至今,尚有40宗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公司委员会严厉看待执法工作,并遵守赋予的权限办事,对付违例者。”

她今天在记者会上说,在上述案例中,一些持执照者举证指店面看管的外劳为其配偶,而一些也出示合法的工作准证。

因此,该委员会无法作进一步行动。

勒西依斯旺:并非每次检举行动都邀请媒体出席。

她强调,公司法令、商业注册法令及有限合伙企业法令赋权该委员会展开执法工作,当中包括检查是否持有商业执照、商业执照是否逾期未更新、商业模式与提供的资料不符、无法提交常年报告、财务报告等等。

她解释,一些公司尽管注册为独资公司,但是未有法令限制他们聘请员工,因此,有关店面外劳是否为合法劳工,则需由移民局去查证。



“当然,在展开检举行动时,若发现一些外劳的身分有疑,我们也会把个案转交移民局接手管理。”

诺阿丝玛说,为了有效打击外劳“掌管”店面的个案,大马公司委员会今年1月开始与各执法单位携手展开检举行动,包括“商业行动”、“反暴利行动”及“点滴行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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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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