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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骆财德:没有年份限制
首间自住屋免盈利税

脱售屋子后,必须在脱售期算起的30天内向内陆税收局呈报。(档案照)

(槟城4日讯)每个人一生中都可享有一次免缴产业盈利税,而这间屋子无需以购买年份作准;不过,脱售个人名下的首间屋子时,必须先证明这间屋子曾做为自居用途,才能豁免缴纳产业盈利税(RPGT)。

根据条例,无论一个人名下拥有多少个住宅单位,若无法证明欲售卖的首间屋子曾为自住,就会被征收产业盈利税,除非政府修改相关条例,否则这就是最基本的诠释。



骆财德

特许会计师骆财德接受《南洋商报》专访时,透露法令所限。

林冠英上周五宣布2019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对产业盈利税作出调整,向公民及永久居民脱售已购买5年或以上的产业,征收5%产业盈利税;公司、外籍人士或非永久居民的产业盈利税从5%调涨至10%。

有关宣布引起购屋者担忧,不过随后林冠英解释,有关产业盈利税不适用于个人名下第一间房产,意即脱售第一间房产,不必缴纳产业盈利税,只有出售第二项房产,才会被征收产业盈利税。

骆财德解释,若A购买了人生中的第一间屋子,居住了一年后就脱售,那么只要他拥有足够资料证明自己曾居住在那里,就可免缴产业盈利税。

他提醒,当脱售屋子后,必须在脱售期算起的30天内向内陆税收局呈报,而内陆税收局则会在90天内给予回复,有关买卖交易是否需缴税。



他说,若税收局认为售屋者所提出的资料不足或缺乏有力证据,证明自己曾居住在那间屋子里,税收局就会回函给售屋者,通知对方前去缴税。

不曾呈报  

离婚后卖屋免税

骆财德举例,若一对夫妻在拥有婚姻关系时曾脱售首间屋子,无论有关单位是否为联名,双方离婚后,不曾呈报及获得豁免产业盈利税的那一方,仍可享受到首间自住屋子豁免产业盈利税的优惠。

“比方说,男方在未离婚前是负责向税收局呈报的一方,那么离婚后就无法再获得豁免,不过因女方不曾呈报及获得豁免,离婚后若脱售首间屋子,仍可豁免缴纳产业盈利税。”

他补充,在报税时,夫妻都被视为一体,但双方若离婚后,就被视为两个不同的个体。

屋契阐明廉屋可负担屋
房屋涨价也免缴税

针对廉价屋、中廉价屋及20万令吉以下的可负担房屋无需缴纳产业盈利税一事,骆财德表示,倘若买卖合约或者屋契里已阐明一间屋子为廉价屋、中廉价屋或20万令吉以下的可负担房屋,那么即使相关屋子涨价了,也无需缴税。

买卖频密列商业交易

骆财德强调,那些在一年内曾买卖房子3次或以上,或者两年内达到5次房子买卖的,当局就会把买卖房子过于频密的情况,列为商业交易。

他说,当局认为,一个人在短时间内买卖房子过于频密,可以从中赚取盈利,因此就会被征收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8%。

“爱的礼物”或无需缴税

提及没有涉及金钱交易的部分是否需缴税时,骆财德回应,指南中并没有阐明,因此他必须再向内陆税收局厘清这件事。

他指出,若依据过往的情况,没有涉及金钱买卖的产业转让,一般上称之为“爱的礼物”(Gift of Love),无论是父母转让给孩子、夫妻或情侣之间的产业转让,只要没有涉及买卖及金钱,那么都无需缴税。

不过,他表示,由于现阶段的指南还存在模糊地带,这个部分还必须厘清才行。

问与答:

脱售出租房屋无优惠

问:我有3间屋子,一间为自住,两间则出租给人,如果我想卖掉其中一间出租的屋子,这也是我首度脱售屋子,那么我可以豁免产业盈利税吗?

答:根据条例,若你无法证明出售的首间屋子为自住,那么仍需缴纳产业盈利税。

问:我和我的丈夫离婚了,当我们还拥有婚姻关系时,他曾脱售一间他名下的屋子,但当时我是负责报税的一方,因此已免缴产业盈利税,现在我还可以享受到这个优惠政策吗?

答:不可以。一对夫妻被视为一体,无论那间屋子在谁的名字,脱售首间屋子并获得免税后,负责呈报的那一方,在离婚后,就无法享受到有关优惠。

问:我和我的丈夫离婚了,当我们还拥有婚姻关系时,他曾脱售一间他名下的屋子,而他是负责报税及获得免缴产业盈利税的一方,我是否还可享受到这个优惠政策?

答:可以。只要你不曾报税及获得豁免,基于夫妻离婚后就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因此你仍然可以在脱售首间屋子后,免缴产业盈利税。

问:我在数年前购买了一间18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如今已经涨价到25万令吉,若我脱售屋子,是根据市价来决定是否需交纳产业盈利税吗?

答:若买卖合约或屋契中阐明,你所拥有的是廉价屋、中廉价屋或20万令吉以下的可负担房屋,根据目前政府所公布的豁免政策,你无需缴纳产业盈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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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童银坤:建材成本虽上涨 公仆加薪提高买房机会

(吉隆坡5日讯)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认为,今年12月公务员加薪可能会带来更多买房机会。

该会主席拿督童银坤表示,虽然生活和建筑材料成本上涨,继续影响人民和发展商的负担能力,但公务员加薪的消息可能会带来一些缓解。

“对于向雇员公积金(EPF)会员来说,尽管户头重组存在一些担忧,其中户头1已增加至75%,但潜在买房者仍在户头2和户头3中,有高达25%储蓄用于买房。”

童银坤告诉《马新社》,虽然建议的加薪可能不会立即缓解大马住房负担不起的问题,但该会希望这可长远对行业和国家产生积极的连锁反应。

发展商有责任创新

当被询及发展商如何管理不断上涨的建筑成本时,他认为发展商有责任创新。

“他们可以继续降低利润来消化多年来大幅增加的成本。”

童银坤表示,令吉疲软可能导致买家价格上涨,但用同样耐用的材料替代是另一种选择。你会开始看到房屋变得更加紧凑,因为这对发展商在建设方面更具经济意义。

他补充,合规成本是另一个持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批准延迟。合规成本包括发展商为遵守政府政策、法律和法规而花费的时间和费用,导致经营成本增加。

他解释,当全球能源成本不可避免地上涨时,合规成本至少要在不影响法规和法律下被降低。

谈及一些买家因材料和做工质量差而对新买房产不满意的情况时,他说并不是所有发展商都是好的,买家可能会遇到一些不良发展商。

“如果发展商想要长期经营,就不能让客户失望。买家受到冤屈,则有权将卖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童银坤认为,买家应更谨慎地向拥有良好记录、信誉良好的发展商买房。若无,也应留意二手市场,因为所见即所得。

“每年我国大约85%的交易是在二手市场完成。”

IBS对发展商不够吸引

尽管在冠病疫情后,我国在培训新外籍劳工遇到一些困难,但工业化建筑系统(IBS)对发展商的吸引力还不够。

他说,这只是因为大马仍然没有规模经济来实施该系统。

“IBS肯定会提高质量,且容易被采用,但目前它的成本会更高,因为我们需要标准化及增量。

“政府项目可能对IBS最有利,因为它们将统一建造数千个单位,如采取标准化设计的人民组屋计划。”

然而,他警告,如果没有充分利用IBS来满足较低的销量,将会导致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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