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魚水淋你的头/郑喜文

很久没有大集会了。

随着“爱国锄盗”集会被成功举办,国人的目光会从日常繁琐之中跳脱,转而去关注集会出席人数、规模大小、闹场事端、各个党派的领导的措辞、警方采取的行动是否中立等,以推算出自己一直都很支持的那位,是否真的值得那一张选票。



当然,少不了一些反思,就这类集会是否有举行的必要?

集会主题略显空洞

所谓“爱国锄盗”,就是要锄掉大盗,明显剑指“一马公司”的发起人——首相纳吉的集会,当然,也未必只是指向他,因为大马政坛是一张培育恶人和霸王的温床,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和诟病,都被合法的豁免了追究权。

只是,这集会的主题略显有点儿空洞——爱国是一回事,“锄盗”又是另一回事——最没劲的是,你明明知道,这个“盗”现在根本无法被“锄”掉,连美国司法部都锄不了他,你和我是哪一位?

当然,锄不了不表示不可以去锄,只是,“他”必须在大选上被刷下来,或在法庭上被定罪,在条文下被逮捕,才有真正的意义,不然无论哪一位都可以“策略性的被锄掉”,那是没意义的。



这集会不像净选盟,在投票之前,我们必须确保选举是干净的,程序是合理的,规划是良好的,否则历史告诉我们,即使赢了选票,我们还是会输掉大选。

“爱国锄盗”的政治意图太明显,就是要拆纳吉的台,而且几乎动用了全部的希盟主干出来一起倒——就像一场演唱会,陈奕迅张学友周杰伦都来了,然而主题却是“我不喜欢潘玮柏”一样,有点儿别扭。

大选前造势活动

说穿了,这其实只是希盟在大选前的一场造势活动。只是,凡事都有好的一面,我觉得这类和平的集会,还是会在一定的程度上,推进社会的民主风气。

看看红衣人贾马,从以前的拉队伍闹事,变成摆摊位卖鱼,虽然是非法小贩,然而也算是“无公害”,如果你没有去取缔他的话—— 否则他也许会用“鱼水”淋在你头上,管你是不是雪兰莪州的市长?

只是,在此之前,全国副警长已经警告对方“不要生事”,这与之前首相纳吉钦点并赞赏对方的时候有很大的出入。

这就像洗衣店事件,发表极端言论的很少,不懂是对还是错所以保持观望态度的占大多数,然而事情越演越烈之后,有的被纠正,有的被逮捕,对错的界定就很明显了。

在发生事端之前,教义、条规、律法都只是参考物,如何按照大马国情去进一步诠释和运用,是一门大学问。

“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并不是盲目的高喊团结和包容,而是承认自己的不了解,听多一点,说少一点,然后大家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当国民越来越进步的时候,“乱人”也会被逼开发,看看贾马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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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 贾马需赔郭素沁30万

(布城27日讯)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即巫统大港区部主席贾马在2017年的诽谤案,意即贾马需赔偿30万令吉给予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以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贾马要求推翻诽谤郭素沁赔偿裁决的上诉,并逾令支付2万令吉堂费。

高庭法官阿里夫在答辩人贾马未能证明其指控,谕令向郭素沁赔偿30万令吉,另加5万令吉堂费。

今日,陪审团也驳回贾马减少赔偿金的上诉,及增加2万令吉堂费,作为上诉期间的费用。

2017年4月6日,郭素沁针对贾马在同年的3月8日召开记者会时,指控她滥用雪州子民后裔基金会(Yawas)的言论,起诉当事人诽谤。郭素沁辩称,有关言论让人误以为她私自挪用州政府基金,且品行不道德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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