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谁才是“救国者”?/陈俊安

第14届大选临近,评论者感到焦虑,说马哈迪、林吉祥、安华这些反对党领袖都老迈了!这一届大选后他们3人都要退休了,再不换政府,等下一届,还有希望么?不由悲叹:“谁来救国啊?”

谁来救国?几乎每个时代都有人在呼唤“救国者”出现



盛行于20世纪30年代的“教育救国论”,提倡者是黄炎培、陶行知等人。他们认为,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没有文化,缺乏教育。科学落后,遂主张从教育入手,以教育改造人,从而拯救国家。

1924年提出的是“革命救国论”。国际上时值资本主义勃兴,资产阶级方兴未艾,形成压迫阶级及被压迫阶级。被压迫阶级及半殖民地的弱小民族因而需团结,展开革命性的阶级斗争,以打倒资本主义与剥削集团。这就是“革命救国论”。

政客善弄权玩转选票



还有“君宪救国论”,提倡者是杨度,以密函形式提交袁世凯。要义是指“非立宪不足以救中国,非君主不足以成立宪,立宪则有一定法制,君主则有一定之元首,皆所谓定于一也。”其目的很简单,就是将民国以来的政局混乱,统统归结于共和的弊端。其实这“君宪救国论”,不外是为袁世凯称帝找个堂皇的借口罢了。

问题是,呼唤归呼唤,这种“呼唤救国者”的老旧思想,寄厚望在几个老反对党的领袖身上,实际吗?他们真能救得了这千疮百孔、恶质政治横行的马来西亚?上述“教育救国论”、“革命救国论”,甚至“君宪救国论”,都不适用于马来西亚。

政客善于把弄权术、玩转选票。让我们看清楚本质,用选票让民主回归民主、宪政回归宪政、法治回归法治。如今的弊端就在于民主跛了脚、宪法被扭曲,而法治如瞎子,乱冲乱撞,人权则犹如被车祸撞伤的路人,奄奄一息。

反应

 

言论

奇哉,“加巴星精神”/章龙炎

前些时候,雪兰莪新古毛州议席原任议员李继香逝世举行补选。在补选前与补选活动之间,我们听到有人提到“李继香精神”。

日前,民主行动党举行纪念加巴星逝世10周年纪念活动。该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发表文告,提到“加巴星精神”。

什么是“加巴星精神”?即使林吉祥有提到纪念加巴星能激励国民追求正义、法治、人权与善治,我怀疑林吉祥也不知道“加巴星精神”是什么玩意儿。

比如说,文告称若“某位前首相”被释放或被允许软禁,“这将违背加巴星的精神,我也会为此感到震惊和愤慨”。

在同一文告里,林吉祥却把“回归《马来西亚宪法》和《国家原则》所阐明的马来西亚根本目标”,等于继续发扬加巴星的精神。

按联邦宪法,国家元首有绝对权力为那些在联邦直辖区内的法庭被定罪者特赦或者减刑等等。这符合宪法。

林吉祥在谈到回归《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同时,认为这违背“加巴星精神”。难道“加巴星精神”高于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

他用到“回归”这个字眼,却让我联想到他的“言外之意”:没有背离,何需回归?

不要忘记,《国家原则》包括忠于君国、维护宪法与尊崇法治。违抗元首的谕令或者会对谕令“感到震惊和愤慨”,可不是高举宪法与《国家原则》的人所应当说的。林吉祥却这么说了。

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

他的文告有个亮点。他说,“未来3年对我国而言非常关键,这将决定我国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还是继续衰落”。

“再次成为世界一流大国”是什么意思?我不倾向于林吉祥是老糊涂,但是难以相信被他骂了几十年的联盟及国阵,竟然是他眼中曾领导管理“世界一流大国”。那他的支持者之前对国阵的各种指控,不就是污蔑了吗?

要知道,希望联盟首次执政,不可能是“一流大国”的政府。管理“一流大国”的政府,不需设立什么“救国基金”来忽悠民众。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是在国阵的前身联盟(Perikatan)时颁布的。当时联盟的成员党为巫统、马华与印度国大党,后来扩大为国阵包容更多政党,更具体地体现我国多元社会的本质。这些成员党的协调合作,有人称为“国阵精神”。

在某些人眼中是行动党的精神领袖的林吉祥,在过去数十年来对国阵似乎没有好话说,可是现在提到“加巴星精神”的时候,又迂回地与联盟及国阵的政绩联系起来。

更加奇葩的是这句话:“我敦促大马人铭记加巴星精神。这没有比提高大马在社会进步指数的排名更好的方法了。”我不知道他真正要表达什么,但是我的理解是:“加巴星精神优于烈火莫熄”,

铭记“加巴星精神”就可以提高社会进步指数了。奇哉!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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