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请尊重残友/陈金阙

接种中心多了,难免会发生一些问题,其中不乏小拿破仑拿着鸡毛当令箭,产生一些不合情理、让人光火的措施,其中一个引起群情哗然的是服装指南问题。

根据报道,一些接种中心规定接种人士必须注意服装规范,穿短裙、短裤、无袖衣、破洞裤子或拖鞋者将被禁止进入疫苗中心。这对政府鼓励全民接种的措施无疑是舍本逐末。试想,这个时候,什么最重要?当然是让更多人完成接种。只要衣着不暴露或者没有裸体,当局应该酌情通融,而不是要人民抱着去政府部门“朝见”官老爷的心态。因为衣着的不同观点而行使权力让接种人士无功而返,和国家政策背道而驰。若有什么事故的话,这些小拿破仑担当得起吗?

同样的,日前一名残疾人士陈氏也谈起,一些志工对残疾人士的一知半解,让他们很不满。

在马来西亚,福利局将残疾人士分成7个类别:肢体残疾、视障、听障、学习障碍、语言障碍、精神障碍以及多重障碍。很多人对残疾人士的了解仅限于肢体残疾、需要用到轮椅者或盲人而已,其他的各种类别不但不了解,往往还怀疑这些类别的残疾人士是否真的残废;就算是视障,他们也以为是双眼全盲,才叫做“盲”。

因此,一些拥有OKU卡、不过行动自如的残疾人士在使用专门设备的时候,往往引来怀疑或歧视的眼光,甚至骚扰他们。

陈氏在前往接种中心注射疫苗时,因为拥有OKU卡,所以自然而然地进入专属OKU的泊车地区。没想到当他要泊车的时候,一名志工突然出现,很不客气的要他驱车离开,因为这个OKU地区,只是专给行动不便人士泊车使用。

凭“眼见”分类

陈氏认为既然他是OKU,也有OKU卡证明,当然有权利泊车在这个地区,因此据理力争。但是对方一直不允,就是要他离开,同时语带不满,称谓如果个个拥有OKU卡的人都可以泊车于此,那么这个地区的车位早就爆满了!

陈氏对于该志工只凭眼中所见(注:陈氏并没有行动不便),擅自将OKU人士分类感到很不满,因为政府并没有将这7类人士再细分为不同阶级(比如,什么等级可以使用OKU泊车场等等);何况,该场地还有超过20个泊车位是空的,为什么不予他这位真正的OKU方便?

争执到最后,陈氏要求对方留下名字,如果他坚持不允许陈氏泊车,陈氏将找他上司理论;陈氏觉得,这是对他的一种无理批判和歧视。没想到声音一闹大,一些多事之徒趋前来警告陈氏不要咄咄逼人。这一来,陈氏更加觉得他需捍卫自己OKU的身分,因为如果这时候退缩,等于承认自己理亏。于是他坚持不驾车离开,同时要和更高等级的人交涉。

过后,这件事情在见到对方的上司后得到完美解决(虽然该志工依然心生不忿),陈氏顺利得到车位。

事后陈氏想起当时的情形,如果那些“仗义人士”忍不住动手,他确实会白白挨揍。而他在见到对方的上司时,劈头第一句就说:“你们是不是歧视OKU?”也许是关键,上司不想小事化大,态度软化,接受了他的解释。

陈氏对我说起此事,有点惆怅。他觉得,如果挂着的那个OKU标志不是给OKU专用,干脆把它拿下来,另外书写:“只给轮椅人士专用”。世间偏有许多自以为掌握权力就胡乱诠释自己的权限、却忽视拥有真正权利的人士。

此外,陈氏认为,也许真有一些借OKU来欺诈的不法之徒,但是,事实上残疾人士没有大家想象的多,政府也没有“随便”滥发OKU卡给不合格的申请者。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共有约55万残疾人士向政府登记,占全国人口约1.7%,惟实际人数应该不止与此。

OKU的车位如果真爆满,好声好气对他说,他也不至于赖着不走,为何一见到可以自由行动的OKU就忍不住带着有色眼镜训斥,当他们是来蒙骗利益的人?

许多残疾人士值得我们尊重,因为他们努力克服障碍,如常过活,并没有利用身体的残疾来牟取人民同情心。同时,马来西亚的残疾人法令也保障残疾人士拥有平等权力,不应该受到他人歧视或骚扰。

笔者觉得,这个社会非常需要真情和包容来促进对残疾人士的共识,接受和给予他们一个平等参与的机会,不要动不动就自我设限,怀疑OKU的合理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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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医院失误割阑尾变截肢 助理工程师索偿5500万

(沙亚南16日讯)原本只是进行割阑尾手术,孰料却疑因医院的医疗失误,助理工程师被迫双腿截肢,无端端成为残疾人士。

任职沙亚南市政厅助理工程师的依斯曼(41岁)不满私人医院的医疗失误,导致他于5年前失去了双腿,而入稟高庭起诉相关医院,并索偿5500万令吉。

依斯曼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他当初是因阑尾炎入院动手术,惟因医生的疏忽令他失去了双腿。

饱受神经疼痛折磨

他直言,整个手术过程都不顺利,尤其医生大力敲打和困扎主要血管,导致他双腿发黑坏死。

“这家医院过后就将他转送到另一家私人医院,结果后续检查得知双腿必须锯掉大腿部分,以截肢保命。

“此事故发生时,我的太太已怀着第4名孩子。任谁看到我的现况,不再与从前的样子一样时,都会非常难过。”

依斯曼说,他当时入院10天,而不得不向3名孩子隐瞒病情,直到他们发现他截肢后,才难过得大哭。

他表示,当时的医疗疏失,除了被迫截肢,也导致他每隔两天就会面临严重的神经疼痛。

5年无法安稳入眠

他形容,过去5年来他一直无法安稳入眠,每隔两天凌晨2时就会因神经疼痛而受尽身心折磨,唯有靠药物缓解疼痛。

“我决心要将此案带上法庭,就是要揭发该家医院的疏忽行为。我希望过去有面对类似事故者也能挺身而出,揭穿该医院的恶行。”

依斯曼的代表律师费哈末则指出,按原定司法程序,现应迈入审讯阶段;惟在当事人的委托下,将重新再入禀法庭提出诉讼。

他表示,他们索偿的金额为5500万令吉,重新提出诉讼是为确保当事人的福利得到保障,包括安装义肢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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