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立法禁止非回教徒童婚/一愚

童婚对当事人的伤害,无须多言。其实不必学者专家搬出高深的学术理论,以常识即知,九岁女孩即使进入青春期,仍是个孩子,需要父母呵护,尤其连基本教育都未完成,尚无能力照顾自己,根本无法承担成人的责任,更何况是建立家庭,养儿育女。

当然,童婚未必全都命运悲惨,相信也有少数幸福美满的例子。然而,我们不能以少数的例外,漠视因童婚造成的普遍问题。众所皆知,照顾、教养小孩是非常沉重的责任,小孩照顾小小孩,令人忧心小妈妈对教养的相关知识、能力不足。



再说,眼看同龄伙伴或上学或游乐,小妈妈却得整天带孩子,这对玩心尚重,心性还不稳定的小妈妈来说,际遇差异太过强烈,难免怨怼。

一个不快乐的母亲,很难教养出健康、快乐的下一代。童婚常常致使女性限于无力自救的困境,未妥善教养的下一代,更影响国家、社会的整体发展。因此,我们应要求立法禁止童婚。

可惜,禁止童婚很难在短时间完成立法。

事实上,回教世界确实容许童婚,不仅仅是马来西亚。有关习俗,是否变更是回教徒的权利和义务,非回教徒不宜干涉太多。

非回教徒确实应该尊重回教的文化传统,一如非回教徒希望回教徒尊重非回教徒的传统。



身处多元文化的国家,彼此都该有多一点包容。

婚姻制度一国两制

笔者并非鼓励一国两制。然而,大马的婚姻制度,本来就是一国两制,非回教徒一夫一妻制,但法律允许男性回教徒多妻。先贤未挑战回教习俗,选择以法律区别对待。独立快60年了,一国两制的婚姻制度,大家习以为常,也没什么不便、不妥。禁止童婚一事,不妨援例办理。

或许有些人认为,只保障非回教徒不够进步。区别立法确实不够进步,不过,先保障一部分人,总比所有人都没保障好一点。

若要说服回教徒禁止童婚,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既然非回教徒大多同意禁止童婚,那就先从非回教徒做起。没有实力做到一百分,四、五十分虽是微小的进步,总好过原地踏步,什么都没做。

笔者并非漠视回教徒的权益。

不过,回教徒的权益得靠回教徒争取,非回教徒不宜、不便出头,以免治丝益棼,造成社会更大的撕裂和对立。

假使禁止童婚实施之后,成效良好,确实保障女性权益,或许能促成回教徒社群思索,他们是否考虑禁止童婚。

反应

 

东海岸

吉打官员向非回教徒小贩保证 祈祷时段无须停业

(双溪大年29日讯)掌管吉打州房屋与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的行政议员曼梳派“定心丸”,澄清非回教徒夜市小贩不受5月1日起祈祷时段须暂停营业的指南影响,惟鼓励他们同步暂停营业。

他表示,州政府落实该政策旨在教育回教徒夜市小贩,也避免他们因忙着做生意而错过祈祷时间。

他今午在双溪大年市议会大厦出席吉州土地局活动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

曼梳指出,昨天在线上与吉州各县市议会主席开会,县市议会主席在较早前已把指南传达予县市议员后,未有县议员反对,因此他希望议员协助把信息传达予市民知晓。

执法员将监督劝告

他宣称,县市议会执法组人员会到夜市监督及劝告,现阶段不会采取行动对付没有遵守指南的小贩。

“回教徒小贩必须在祈祷时间,根据附近回教堂或祈祷室的宣礼声休业,若当地没有回教堂或祈祷室,县市议会会准备宣礼声播放器,或小贩可使用手机应用式的宣礼时间。”

另一方面,掌管吉州华人、印裔及暹裔事务委员会的行政议员黄佳祯指出,随着曼梳的澄清,一切担忧和混淆已明朗化非回教徒商贩与夜市访客在祈祷时段无需暂停营运活动。

他表示,在此之前吉州也有政客和网民,以及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键盘侠” 大肆炒作“不能穿短裤”的课题,最后证实那是错误的信息。

黄佳祯坚称,只要是好的并且可行的建议,州政府必然会认真考虑,也促请大家停止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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