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潘俭伟对纳吉“恨之欲其死”/章龙炎

前首相纳吉受邀到宽柔中学达城分校发表演讲,民主行动党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发飙,指纳吉为学生树立最糟糕的榜样,如同告诉学生,只要你有钱有权,欺骗、撒谎、偷窃、滥权和欺负无助者都是无所谓的。

他还要求宽柔中学撤换董事会,简直就是对华文独中如何运作一无所知。就好像马哈迪医生到访火箭总部而其中央领导被要求撤换一样荒谬。

他的“老大”林吉祥一如既往发表文告说,潘俭伟抨击宽柔中学董事会的言论有所冒失,但潘俭伟谴责纳吉利用宽柔中学为他的盗贼统治罪行开脱却是正确的。

实话实说吧,你潘俭伟和林吉祥,与纳吉一样是政治人物,都是同一个级别。

而政治人物,恐怕不是道德的示范上选。我们常听人说,政治是肮脏的。政治既然是肮脏,但有人还期望及相信政治人物要出污泥而不染的同时,却接受污染没问题,可谓自欺欺人。

如果是执政过的政治人物,需要以他们政绩来评估;如果没有执政过政治人物,就看他们当反对党议员监督政府的表现。

即使不能当作道德示范,如果是立法议员,要看他们对法律的遵守和尊重。这是对政治人物的最基本要求—如果你是政客,触犯法律的时候三天两头就说什么政治迫害司法不公,那就另当别论。

政治老鸟此一时彼一时

林吉祥这样的政治老鸟,热衷于讲道德,到在他眼中所谓法治、原则,此一时彼一时。

纳吉有多重身分,其中一项是潘俭伟与林吉祥都没有的—前首相、教育部前部长。那时他可还不是某些人口中的“盗贼”。

他在宽中演讲,很明显的是宽中董事部对他过去协助宽中的感恩—或者说饮水思源。因为不是每个首相、教育部长,都会去肯定华文独中贡献,即使面对党内的压力而但却在其权力范围里给予协助。我不知道潘俭伟懂不懂这一点,但是他摆出卫道之士的姿态抨击纳吉为学生树立最糟的榜样,要传达的可能还是这样的讯息:对华文教育太开明,不会有好下场,因为在被煽动唆使之下,华人真的会忘记政治人物支持华文教育并不是那么重要,而且还可以因为火箭不认同,变成可有可无,连董事会也被牵连。

他们从火箭的立场看纳吉在柔佛州议会解散后为州选铺路后,提名前的两天访问宽中,我能理解。毕竟,纳吉的动作—不管是他自觉或者不自觉,都包含政治讯息。我们老百姓不能过度解读,但是敌对党哪怕解读过火,也不会放过,像潘俭伟的反应与林吉祥的“解围”,就是一例。

其实,没有潘俭伟为对纳吉“恨之欲其死”,将道德无限上纲,我可能不会提出这样的一个疑问:火箭多个政治人物的视频(不管是政治讲座还是特地制作的),骗话连篇,为了掩盖骗话再制造的更多骗话,包括一再重复及扭曲美国司法部为1MDB称为“迄今为止最大的盗贼统治”(kleptocracy),可能是最佳的榜样,他们愿不愿意将之当作是子女孙儿孙女及年轻一辈的道德教育的必看材料,作为示范,让他们学而时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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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纳吉特赦是面照妖镜/章龙炎

特赦局前些时候宣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案的刑罚减半,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的决定,引起各方议论。

有的认为纳吉应该获得全面特赦,有的则认为纳吉“罪不可赦”,给予纳吉减刑是“国际笑柄”,甚至有的要求特赦局撤回成命。

政治考量左右决定

在我看来,特赦是《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本应超越政治,但各方对纳吉特赦的反应,却让人觉得这是项政治决定。也就是说,政治考量被认为左右了特赦局的决定,国家元首作为“第四权”没有起得任何作用,被当作是透明的对象。

记得2018年全国大选后国阵失去政权后,拿督斯里安华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获得国家元首全面特赦,却不见得那些对纳吉“半特赦”很有意见的人在当时出声。

有人会辩解说安华与纳吉的案件不可相提并论,但那只能说是强词夺理,也突出了纳吉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与政治权力斗争脱离不了关系。要不然的话,他们没有理由看不到在两个特赦的案例或者其它类似案例,不变的因素是国家元首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庭;而被宽赦对象的入罪原因,不是重点。

我可以不认同安华获得特赦,也不认同纳吉不获得全面特赦,但是我会尊重国家元首行使特赦权——前提是特赦不违反国家元首原来的旨意,即以国家皇宫文告为根据。

纳吉的减刑由首相署发表文告通知,因此,引起更多揣测。

火箭的潘俭伟在脸书的讽刺贴文,反映了相当部分民众的想法;那些认为潘俭伟侮辱国家元首而做出举报的人的行动,反映的是另外其中一部分民众的看法。

潘俭伟在煽动法令下受警方传召协助调查,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社运分子柯嘉逊博士发文告声称,此时祭出过时的煽动法令,安华的“烈火莫熄寿终正寝”(reformati),是煞有介事。

我读书不多,对现实政治的运作也不存在什么幻想,向来就认为安华早期是权力斗争的输家,所谓的烈火莫熄(改革)只是个口号,或只是个造神运动,没有实质意义。安华当首相的目的达到了,口号也跟着走入历史,就是这么简单。

让我关切的是,柯博士的文告似乎是告诉大家,安华当了首相后就不应该发生好像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潘俭伟的事。从一个角度是说安华可以“越权”,下令警方停用煽动法令,才符合安华是个“改革者”的形象。

改革者不会干预警方

问题是,如果安华是改革者,他不但不会去干预警方,还会在当了首相后在国会提案废除煽动法令。煽动法令不存在了,公众就不可能举报他人涉及煽动,警方当然也无法援引煽动法令展开调查。

在纳吉减刑课题或者任何涉及特赦的课题,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质疑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还公开讽刺批评,是越界。在我看来,纳吉减刑,是面照妖镜,照射出了许多人的虚伪面孔,对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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