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洋房风波/周秀洋

近来的天气可以说是只有更热没有最热,仿佛在挑战着人类的极限,看看究竟可以承受酷热到什么程度。同样在国内 “大热” 的课题,还有槟州首长的独立洋房。

前屋主以240万令吉买下这栋位于槟城黄金地段的洋房,装修之后以280万令吉的价格卖给了林冠英,这是不是也在考验着槟城子民对林首长的支持度呢?



洋房处于黄金地段,而且是装修好后转卖的,但前屋主在这当中只赚了40万令吉,这种事一般的确不可能发生,除非卖家买家之间拥有亲密关系如亲属之类的。

偏偏事情发生了,前屋主彭丽君小姐也发表了法定声明,更强调自己卖屋子给林冠英并没有考虑市场价格,因为不觉得有这个必要(这里绝对没有褒贬意,但真心觉得有钱真好啊!)彭小姐也说,这栋房子曝光过度,已经没有安全感了,所以能够把房子卖出去就已经是解决了一个烦恼。她还说,能够把房子卖给林首长让她觉得骄傲。

一点小错无限放大

对于因为把房子卖给首长而觉得自豪这一点,我身边也不乏有人支持这样的论点。朋友是这么说的,“难道我就不能因为崇拜林冠英而把他当偶像,我愿意低价卖屋子,关旁人什么事呢?”

这种情形,如果发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绝对不会有问题,甚至可能传为美谈,“某某与某某,友谊深厚,不在乎金钱,把房子半买半送给了对方。” 这肯定会让人羡慕不已。可偏偏事情发生在一州之首的身上,这可就随时会变调了!



雪州前大臣基尔当年因为基宫案,经过几番波折最终还是难逃牢狱之灾,更别说在政途上从此黯然失色。

如今林首长陷入豪宅风波,不论两者之间是雷同还是情况不一样,巫统一派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不把林首长搞得满身蚁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易地而处,我想也是一样的情况。这个是身为政治人物(特别是掌握权势的政治人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当你做得万般好,不一定会被广为宣传;但只有你有一丁点的行差踏错,肯定会被对手无止境放大,且一定要让搞得众人皆知。

清官不能迷失自己

彭小姐的一份法定声明书,能让林首长从此无忧吗?看来敌对一方绝对不愿意看到事情就这样告一段落。但这份声明能不能让选民相信,这还真是难说得很。

肯信的人,有了这么一个解释,或许就会觉得一切都合理了,既然是买卖双方你情我愿的事,那么旁人还能说什么呢?

但对于不相信的人,就会觉得依然是疑点处处,完全无法释疑。就像26亿令吉献金案,究竟是来自中东的捐款还是别有来源,就看听的人肯相信哪一种说法了!

一旦掌握了权势,政治人物的身价从此不同了。有些事理所当然的就得有所牺牲。要如何做个真正清廉的好官,如果在种种的利益得失之间把握好那个度,不能迷失了自己,这绝对是个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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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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