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意见领袖和公民社会/黄子伦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传播的门槛变低了,加上多元资讯的自由流通,让每个人都可以扮演一个媒体的角色。更准确来说,只要自己勇于在社交媒体发表看法,时刻关注自己专长的课题并更新帖文,几乎每个人都有机会扮演意见领袖的角色。



那么,是不是越多意见领袖,就代表我们越容易建立起公民社会呢?

并不是。虽然意见领袖和公民社会之间看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我认为这是一道伪命题。因为在我看来,意见领袖的崛起和公民社会并无关系,而是因为整个大环境逐渐开放而获利的。举例来说,如果是一个封闭的社会,执政者无时无刻都是在监视人民,并且恶劣对待异议者,我们很难看到意见领袖的崛起。

活在自己世界里

又或者,执政者对某些课题,例如环保课题特别敏感,而对人权课题却是比较开放,那么就注定了那个社会只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人权分子,而不是环保分子,甚至是把环境需求从人权的定义剔除掉。况且,不要忘记,意见领袖也是人。他们也许不求金钱回报,不过他们一定很渴望观众给他们掌声。也就是说,只有风气比较开放的政治环境和拥有一定成熟度的民智,意见领袖才能诞生,并且能够享有自己的市场。

而意见领袖的出现能不能进一步提升公民社会的醒觉呢?其实未必。



原因在于,很多意见领袖也只是关心自己手里的鲜花,而不是追随者的脑袋,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中以like数量为导向的时代。因为在网络上,社交媒体已经有很聪明的演算法把人给分门别类。当大家庆幸自己接触到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却不知是越来越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更爱谩骂非说服

这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当争论一项议题,两方人马并没有想过去了解对方阵营的真实想法并且尝试来说服对方,反而是不断针对对方的一些低级错误进行嘲讽和谩骂。举个例子,当台湾尚未实行婚姻平权法之前,支持平权法的一方就是不断拿反对阵营中最为不堪入目的个例来大做文章,暗示反对派全部都是一群笨蛋。

这种做法对公民社会最大的伤害在于,两方人马并不是理性讨论,而是通过不断羞辱对方,像是在说:对面有这么笨的队友,你怎么好意思和他们持同一个立场?而那些傻愣愣看热闹的群众,很容易就这样被操弄情绪而站在了看起来比较酷的一方。在面子书中,这种做法尤其常见,有些人甚至索性自己弄了秘密群体,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发表伟论。

进一步说,即使是有素质的意见领袖也很难帮助公民真正思考。因为不管他们的观点是多么掷地有声,他们充其量也只是向公众展示了某个看事情的角度。而真正的公民社会的建立却是要求人民能够对某些课题有全面和深度的思考,甚至是在觉醒后能够身体力行来贯彻某些原则。这些,都不是靠看文章点赞和听讲座可以办得到的。

总的来说,也许越多的意见领袖,能够带给我们看事情的角度,但不是公民社会建立的必要条件,更不是越多就是越好。所以不需要每天在社交媒体拜神,搞得满天神佛,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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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张念群:与社媒平台合作 禁13岁以下孩童设账号

(吉隆坡30日讯)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指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将与社交媒体平台合作,以管制13岁以下孩童使用社媒一事,同时也已与脸书母公司Meta及“Tiktok”等平台开会,以讨论如何应对相关问题。

她说,社交媒体平台目前让用户自行注册账号,并且没有设立任何机制以确认他们的年龄是否符合标准。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将和社交媒体平台合作,避免13岁以下孩童设立账号,同时关闭他们所开设的账号。

“目前,大多数社交媒体平台也禁止13岁以下孩童使用这些平台。”

张念群向《星报》指出,身为通讯部副部长及一名母亲,保障13岁以下孩童网络空间的安全,已成为她首要焦点。

她说,除了管制通讯与多媒体行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推出“精明点击”运动,以教导家长和监护人等,如何正面及安全的使用网络,当中包括禁止13岁以下孩童设立社媒账号。

“虽然目前并没有针对孩童使用社媒的法令,但还是有其他保护孩童的有关法令,如刑事法典、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儿童法令以及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

“此外,大马通讯及多媒体论坛(CMCF)所发出的内容准则中,也提供适合孩童的内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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